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工傷鑑定>

重慶工傷傷殘鑑定流程是什麼?

工傷鑑定 閱讀(1.98W)

重慶工傷傷殘鑑定流程是什麼?

工作過程中,難免發生意外,造成人員傷亡。這種情況在法律中表現為工傷事故。受傷員工通過工傷認定,確定工傷等級,申請工傷保險待遇,獲得相應經濟等補償。很多人不清楚重慶工傷傷殘鑑定流程是什麼?經辦機構是什麼?

一、工傷鑑定定義

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應當進行勞動能力鑑定。

勞動能力鑑定是指勞動功能障礙程度和生活自理障礙程度的等級鑑定。

勞動功能障礙分為10個傷殘等級,最重的為一級,最輕的為十級。

生活自理障礙分為3個等級:生活完全不能自理、生活大部分不能自理、生活部分不能自理。

勞動能力鑑定標準由國務院社會保險部門會同國務院衛生行政部門等部門制定。

二、工傷鑑定的流程

(1)申請初次鑑定(確認)的條件,職工發生工傷,經治療傷情相對穩定後存在殘疾、影響勞動能力的,停工留薪期滿或停工留薪期內傷情處於相對穩定的狀態,可由用人單位、工傷職工或者直系親屬向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填報《勞動能力鑑定表》,並按規定提交相關資料。

(2)申請再次鑑定(確認)的條件,申請鑑定的單位或者個人對設區的市級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鑑定結論不服的,可以在收到該鑑定結論之日起15日內向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提出再次鑑定申請。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作出的勞動能力鑑定結論為最終結論。

(3)申請複查鑑定(確認)的條件,自勞動能力鑑定結論作出之日起1年後,工傷職工或者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向負責初次鑑定的勞動鑑定委員會申請複查鑑定。

已終止工傷保險關係和勞動關係的申請人提出勞動能力鑑定申請,按相關的政策規定中心不予受理。

三、工傷鑑定的經辦機構

工傷職工勞動能力鑑定(確認)實行市、區縣(自治縣、市)兩級鑑定(確認)。重慶市社會保險局勞動鑑定中心為市級勞動能力鑑定經辦機構,區縣(自治縣、市)勞動能力鑑定委員會辦公室同時為同級勞動能力鑑定經辦機構。

發生工傷事故之後,由用人單位或者勞動者本人到符合鑑定資格的機構進行工傷認定,並提交相關材料,填寫勞動能力鑑定表格。如果勞動者對鑑定結果不服,可以在15日之內再次提交申請,確定傷殘等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