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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農民工工資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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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傷農民工工資怎麼算

工傷認定是勞動行政部門依據法律的授權對職工因事故傷害(或者患職業病)是否屬於工傷或者視同工傷給予定性的行政確認行為。勞動者在工作或視同工作過程中因操作不當或其它原因造成了對人身的侵害,為了鑑定該侵害的主體而對過程進行的定性的行為。單位、職工或其近親屬一方對工傷認定結論不服的,可以選擇申請行政複議或者進行行政訴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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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民工工資怎麼才算有效證據

  勞動者和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係,勞動雙方存在勞動糾紛,勞動者工資可以通過工資條、工資卡發放流水記錄、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等進行佐證。  舉證證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之間存在勞動合同關係,通常需要的證據材料包括如下:  1,勞動者工作內容的證據,如電子文字,資料,公司相關的其他資料;  2,勞動者工作的相關標識,如工作信籤,員工牌,員工服裝等與公司相關的任何證明;  3,公司給勞動者的制度依據,最好是蓋章或印刷整套、冊的資料,比如員工手冊、財務制度,員工名冊等等;  4,公司正式員工或領導與勞動者交流的資料,比如工作安排、書面通知、電子郵件的通知等等;  5,勞動者可以嘗試與公司主管領導對話,然後錄音,並將領導的名字在錄音材料裡面體現,否則,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很難確認錄音材料的真實性;  6,勞動者可以通過人證,其他離開公司的員工的證言,證明勞動者在公司上班。  7,其他能與公司有關的材料(工作署名的檔案),均可作為證據使用。  《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  第二條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發生的下列勞動爭議,適用本法:  (一)因確認勞動關係發生的爭議;  (二)因訂立、履行、變更、解除和終止勞動合同發生的爭議;  (三)因除名、辭退和辭職、離職發生的爭議;  (四)因工作時間、休息休假、社會保險、福利、培訓以及勞動保護髮生的爭議;  (五)因勞動報酬、工傷醫療費、經濟補償或者賠償金等發生的爭議;  (六)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勞動爭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