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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安地區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

高溫補貼 閱讀(1.67W)
時間:2023-12-09 09:00:15瀏覽:2401次來源:本站小編整理西安高溫補貼標準是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天10元。發放的月份是6月到9月總共四個月。今年的夏天西安一躍成為全國溫度最高的城市,在這樣的天氣下更需要高溫補貼來保護工人的身體不受到嚴重的傷害。
西安地區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

一、西安地區高溫補貼標準是什麼

各類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今年陝西省對高溫津貼標準做了調整,為每人每天25元,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1日至9月30日。高溫津貼由勞動者所在單位負擔,納入工資總額,不包括在最低工資標準範圍內。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期間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降低或扣除勞動者工資。

防暑降溫費執行範圍是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人民團體在崗工作人員,也在去年調整提高,防暑降溫費標準具體為:室外作業人員每人每天15元,其他人員每人每天10元。發放時間為每年6月15日至9月15日,其中陝北地區執行時間為6月15日至8月15日。

高溫補貼是為保證炎夏季節高溫條件下經濟建設和企業生產經營活動的正常進行,保障企業職工在勞動生產過程中的安全和身體健康,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國家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補貼。

二、清涼飲料能否代替高溫補貼?

按照規定,高溫天氣期間,用人單位應當向從事露天工作和室內高溫工作的勞動者免費提供符合食品安全標準的清涼飲料。需要注意的是,用人單位提供的清涼飲料不能充抵高溫津貼。

另外,按照《關於高溫津貼發放的管理辦法》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月發放高溫津貼,並在工資清單中列明具體專案及數額,並應儲存高溫津貼的發放記錄至少二年。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情況以及高溫津貼發放情況,由用人單位承擔舉證責任。

三、職工沒拿到高溫補貼如何維權

根據規定,如果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都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此外,單位還應該向高溫作業、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不得以發放錢物替代提供防暑降溫飲料,防暑降溫飲料不得充抵高溫津貼。應發放高溫津貼但用人單位沒有發放的,勞動者可以向用工管轄地勞動監察部門投訴,由縣級以上人力資源社會保障主管部門責令其限期改正給予補發;逾期未改正的,處2000元以上2萬元以下罰款。

天氣越來越熱,室內溫度都可以達到30多度,而對在室外工作人員來說更是一個巨大的考驗,為了這些在室外工作人員的健康和安全著想,國家出臺了高溫補貼政策,在室外工作高達35°C的工作人員給予高溫補貼發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