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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姚地區的高溫費補貼標準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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餘姚地區的高溫費補貼標準是什麼?

夏季高溫情況下,勞動者有權取得高溫補貼費用,以保護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中的身體健康,維護勞動者的勞動權益。由於各個地區的氣候情況有所差異,所以我國的高溫補貼標準一般都由各省市自主確定。各用人單位必須嚴格按照當地的高溫補貼標準進行補貼發放,本文小編就給大家分析一下餘姚地區的高溫費補貼標準是什麼。

餘姚地區的高溫費補貼標準是什麼?

一、浙江省高溫費標準是如何規定的

根據國家有關檔案規定,浙江省決定適當提高職工夏季高溫津貼(即夏季防暑降溫清涼飲料費)發放標準,即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發放時間為4個月(6月、7月、8月、9月)。企業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

各單位要採取切實有效措施,做好高溫天氣作業的勞動保護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企業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連續作業時間不得超過國家規定(即:重勞動、中等勞動、輕勞動分別為20、30、40分鐘),且在氣溫最高時段3小時內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37℃以下時,企業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勞動者連續作業時間,並且不得安排室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企業不得安排懷孕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期間從事室外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各單位要建立健全防暑降溫工作制度,採用良好的隔熱、通風、降溫措施,積極改善作業場所的工作條件;要為勞動者提供足夠的、符合衛生標準的防暑降溫飲料及必需的藥品。

二、高溫作業勞動者的勞動保護

高溫補貼什麼時候發

防暑降溫費是指企業發放給員工用來抵禦酷暑的補貼,企業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均在發放範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企業可按其實際出勤且提供正常勞動的天數折算發放。

用人單位防暑降溫措施

用人單位在下列高溫天氣期間,應當合理安排工作時間,減輕勞動強度: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當日應當停止工作;日最高氣溫達到37℃至40℃,全天戶外露天作業時間不得超過5小時,11時至16時應當暫停戶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5℃至37℃,用人單位應當採取換班輪休等方式,縮短連續作業時間,不得安排戶外露天作業勞動者加班加點。但用人單位採取空調降溫等措施,使工作場所溫度低於33℃的,以及因行業特點或其他原因不能停工的,不適用前款規定。

高溫作業勞動者的勞動保護

根據《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或者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作業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因高溫天氣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的,用人單位不得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人社部門提醒,用人單位未支付高溫津貼的,勞動者有權向人力資源部門舉報或依法申請勞動爭議仲裁。

為了保障勞動者權益,市人社局特別強調,用人單位應向在高溫天氣期間工作或者戶外露天作業的勞動者,供給清涼飲料和含鹽飲料,但提供的清涼飲料等不能充抵防暑降溫費。

大家可以獲悉浙江省的高溫補貼費用一般在每年的6至9月進行發放,連續發放四個月的時間。這其中如果是處於戶外高溫作業的工作人員,每月可以取得225元的高溫補貼,其他工作人員的高溫補貼標準比戶外工作人員要低一些。如果發生異常的高溫情況,用人單位應該安排工作人員放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