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勞動工傷>高溫補貼>

我國的高溫補貼發幾個月?

高溫補貼 閱讀(3.03W)
我國的高溫補貼發幾個月?

高溫津貼發放時間為6月、7月、8月、9月,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225元,非高溫作業工人每人每月180元,一般工作人員每人每月145元。

根據規定,日最高氣溫達到40℃以上,應當停止當日室外露天作業;日最高氣溫達到37℃以上、40℃以下時,用人單位全天安排勞動者室外露天作業時間累計不得超過6小時。

勞動者在工作時間在工作場所,因高溫作業或高溫天氣作業引起中暑,可申請認定工傷。認定工傷需要縣級以上醫院出具中暑(熱射病)診斷證明。經認定為工傷的,可享受工傷保險相關待遇。

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高溫津貼的具體標準由省級政府或省級勞動保障部門制定。

高溫津貼標準包括:用人單位每年6月至8月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按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的標準發放津貼;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室內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按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的標準發放。

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津貼每人每月不低於6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每人每月不低於45元。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全國至少已有28個省份制定了高溫津貼標準,未制定的分別為,黑龍江、青海等四個省份。

具體的發放標準和發放時長,各省的標準不一。在這28個省份中,有13個省份發放標準為按月發放,另有15個省份按天發放。

按月發放的地區中,如發放高溫津貼排名靠前的浙江、山西、江西等省份,津貼金額最高的為山西和江西,為240元每月,浙江省為225元;最低的為廣東省,為150元每人每月。

按天發放的地區中,標準最高的為天津,24元每天,最低的為貴州、河北,8元每人每天,與天津相差3倍。

高溫津貼發放標準高的多數為東部地區。與此相反,西部地區的一些省份發放高溫津貼較低。

我國的法律法規是嚴格的保護我國的勞動者的權益的,勞動者在艱辛的高溫環境下工作所承受的身體壓力是平時的很多倍,所以遭受的損失也會隨之加大,此時單位需要付出的就是對其勞作的認可以及補償,所以對其發放的高溫補貼也是極其有必要的,而且根據地區的不同發放的時間也會變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