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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肥高溫補貼的標準是多少

高溫補貼 閱讀(2.72W)

很多在安徽合肥上班的勞動者,夏季除了關心如何防暑降溫之外,剩餘的就是企業會給自己發放多少錢的高溫補貼了,其實企業發放多少錢的高溫補貼我國法律規定有一個下限,但是卻沒有上限,具體還是要看企業的內部規定,那合肥高溫補貼的標準是多少呢?

合肥高溫補貼的標準是多少

一、合肥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

安徽發放時間:每年的6月至8月;

安徽發放標準:每人每工作日不低於10元。

《防暑降溫措施管理辦法》第十七條  勞動者從事高溫作業的,依法享受崗位津貼。用人單位安排勞動者在35℃以上高溫天氣從事室外露天作業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應當向勞動者發放高溫津貼,並納入工資總額。高溫津貼標準由省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並根據社會經濟發展狀況適時調整。

二、關於合肥高溫補貼的相關規定有哪些

安徽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釋出了《關於安徽省企業高溫季節津貼標準的通知》,通知如下:

一、企業安排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日最高氣溫達到35℃及以上)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季節津貼,津貼標準每人每工作日不低於10元。氣溫以省氣象主管部門所屬氣象臺站釋出的為準。

二、企業應結合生產經營特點和具體條件,建立高溫季節津貼制度,並通過平等協商合理確定本單位的高溫季節津貼發放條件、範圍及具體標準。

三、企業在高溫天氣期間,應遵守國家、省防治高溫職業危害有關規定,根據本單位實際,合理安排職工工作,適當調整高溫、露天作業人員的作息時間,增加休息,減輕勞動強度,減少或停止高溫時段作業,嚴格控制加班加點,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四、企業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而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不得因增加高溫季節津貼而降低勞動者工資。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季節津貼。高溫季節津貼計入工資總額,在企業成本中列支。

五、各級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衛生、安全監管等部門和工會組織要按照各自職責,加強對工作場所夏季防暑降溫工作的監管,確保高溫季節保護勞動者健康的各項措施落到實處,最大限度地減少高溫中暑造成的職業危害。

其實每個地方的高溫補貼標準都不一樣,合肥高溫補貼標準和別的各地也有所不同,畢竟每個地方的經濟水平有所差距,但是合肥的勞動者在領取高溫補貼的時候,要注意合肥對於高溫補貼是有一個下限規定的,那就是每人每天不得低於10元,否則就是不合法的。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