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海口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

高溫補貼 閱讀(2.88W)

海口其實就是指我國的海南省,海南在我國屬於熱帶季風氣候,每年入夏的時間特別早。海南當地是非常注重旅遊專案開發的,比如大家所熟知的三亞就屬於我國海南。海南作為我國的一個熱帶旅遊勝地之一,入夏以後,海南部分的勞動者也非常關心,海口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

海口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

一、海口高溫補貼標準是多少

海南省高溫補貼發放月份:4月-10月。發放標準:10元/天

發放物件:能夠領取高溫津貼者必須是在高溫下工作的崗位職工,包括建築工人、無空調的公交車司機、露天環衛工人等。高溫補貼並非每個勞動者都有,勞動者在高溫天氣下露天工作以及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工作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才能獲得高溫津貼。

二、高溫補貼政策

《衛生部、勞動和社會保障部、國家安全監管總局、全國總工會聯合下發關於高溫補貼管理辦法的通知》

1、要求各地用人單位應當在高溫天氣期間,根據生產特點和具體條件,在保證工作質量的同時,適當調整夏季高溫作業勞動和休息制度,增加休息和減輕勞動強度,減少高溫時段作業,保證安全生產,確保勞動者身體健康和生命安全。

2、工作場所溫度達到33℃或在日最高氣溫達35℃以上的露天環境下工作,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高溫津貼。

3、同時,用人單位不得因高溫停止工作、縮短工作時間扣除或降低勞動者工資。用人單位還要加強女職工和未成年工保護。不得安排懷孕的女職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及溫度在33℃以上的工作場所作業。不得安排未成年工在35℃以上的高溫天氣露天作業。

4、高溫津貼的具體標準為: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50元,非高溫作業人員每人每月100元。高溫津貼在每年6月、7月、8月、9月、10月發放,在企業成本費中列支。其他相關高溫天氣的勞動保護措施,也按照新政策執行。如用人單位在崗且提供正常勞動的職工也需列入發放範圍,職工未正常出勤的,可按其實際出勤且提供的勞動天數折算發放等。享受高溫津貼的範圍從以前露天作業且工作場所溫度達33℃以上的人群擴大至所有勞動者;發放的時間從過去的7—9月,擴大至6—10月。也就是說,每年6—10月,就算勞動者沒有在室外高溫條件下工作且工作場所溫度低於33℃,這期間也可拿到100元/月的高溫津貼。而高溫天氣下,工作場所溫度高於33℃的室外作業和高溫作業人員則可拿150元/月。

5、《 個人所得稅法實施條例》第八條第(一)款規定,“工資、薪金所得,是指個人因任職或者受僱而取得的工資、薪金、獎金、年終加薪、勞動分紅、津貼、補貼以及與任職或者受僱有關的其他所得。”第十條規定,“個人取得的應納稅所得,包括現金、實物和有價證券。所得為實物的,應當按照取得的憑證上所註明的價格計算應納稅所得額。”

因此,企業以現金或實物發放防暑降溫費等都要併入個人應納稅所得,依法繳納個人所得稅。

海南的高溫補貼的發放標準是每天十元,其實很多勞動者比較詫異的反而是海口針對高溫補貼的發放時間,要知道我國絕大多數地區從6月份才開始準備發放高溫補貼的,而海口地區從4月份開始直到10月份,將近七個月符合規定的勞動者都有高溫補貼。不過這也是結合海口特殊的氣候溫度決定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