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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高溫補貼標準是怎麼樣的

高溫補貼 閱讀(2.18W)

伴隨著海平面的上升,全球氣候變暖,夏季的高溫溫度也有所提高,高溫日更是變得越來越多。對應國家所出臺的高溫津補貼專案,許多地區都有了自己因地制宜的高溫津補貼。那麼,作為一個北方地區的城市,北京高溫補貼標準究竟是怎麼算的呢?下面就跟著小編一起了解一下。

北京高溫補貼標準是怎麼樣的

一、北京高溫補貼標準 北京什麼人有高溫補貼

1、高溫補貼發放標準

室外露天作業人員高溫補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於180元;在33℃(含33℃)以上室內工作場所作業的人員,高溫補貼調整為每人每月不低於120元。高溫補貼屬於勞動者工資組成部分,應計入企業工資總額。

2、高溫補貼發放月份

北京市按照相關規定將在6—8月份發放高溫補貼。

3、高溫補貼發放物件

判斷是否屬高溫補貼發放物件有兩個標準,符合其一即算。分別是:從事露天崗位工作;用人單位不能採取有效措施將作業場所溫度降低到33℃以下的(不含33℃)。

前者一般包括建築工人、交警巡警、環衛工人、戶外線路檢測人員、倉庫搬運工等;後者一般鍊鋼工人、機械鑄造工人等,具體需要看工作場所的溫度。像一些工廠的鐵皮廠房,裡面若溫度超過33℃,也應發放高溫補貼。

二、高溫加班補貼怎麼算

按照國家《最低工資規定》規定,最低工資標準不包含高溫津貼。在國家和廣西沒有明確規定之前,高溫季節加班可暫不將這部分津貼計入加班工資計算基數,但必須按照加班時間折算另行支付高溫津貼。

同時,用人單位以非全日制用工形式用工的,也要依照規定支付高溫津貼。由於非全日制用工的勞動者可以在一個以上的用人單位就業,因此其高溫津貼應按小時折算支付。

此外,凡是工作時間在工作地點因工作原因引起的高溫中暑,都屬於工傷,經認定後,應享受工傷待遇。如果用人單位沒有參加工傷保險,由用人單位按照《工傷保險條例》中的規定支付費用。

但現實中,一些建築企業發幾箱飲料就代替高溫津貼了,這種做法行不行?按照規定,高溫津貼是對勞動者在特殊勞動環境下付出的額外勞動消耗所給予的額外的必要補償,要以貨幣形式支付,不能以實物來代替。

綜上所述,北京高溫補貼標準雖然時間上只有6、7、8三個月,但是相較於其他省市而言,北京市的補貼標準要高得多。針對不同工作場所的勞動人員有不同的標準,對高溫期間的加班高溫津貼也有說明,可以說是非常的人性化,值得其他的省市借鑑學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