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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貸款年限是多久

銀行政策 閱讀(1.65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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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屋抵押貸款年限是多久

現在因為自己資金緊缺借款貸款的方式越來越多了,很多朋友當自己想要添置或者購買什麼東西的時候一般都是會選擇將自己的房屋抵押了貸款的,那麼一般情況下在辦理貸款的時候房屋抵押貸款年限是怎麼規定的。

一、房屋抵押貸款年限

具體要看抵押協議內容與約定期限或者事先關於有效期的雙方協商內容。

最高人民法院在《關於適用〈中華人民共和國擔保法〉若干問題的解釋》第十二條明確規定:當事人約定的或者登記部門要求登記的擔保期間,對擔保物權的存續不具有法律約束力。這表明,如果債權行主債權到期未受清償,無論登記的抵押期間是否過期,債權行都可行使抵押權,直至主債權訴訟時效結束後的兩年內。

二、房屋抵押貸款流程

(一)檢驗客戶及房產資料:

業務人員進行房產抵押借款業務諮詢時,應明確告知客戶抵押借款期限:借款期限最長六個月,到期經雙方協商同意可辦理展期。

完整的客戶資料包括客戶身份證明(身份證、戶籍本);婚姻證明檔案(結婚證、離婚證);配偶身份證;房產權屬證明檔案(房產證、法院判決書)並向國土局檔案中心查檔證實;客戶工作單位;詳細地址;聯絡地址;聯絡方式;家庭成員;收入狀況等。

(二)看房、評估:

主要在於確定房產有無結構性問題,如漏水、滲水、歪斜、不周正等;環境問題,如生活便利性、環境質量等;使用情況,如有無人員居住、什麼人居住、水電煤氣情況等;依據三級市場成交價格評估現樓市值。以上調查是為避免絕當後難以變現的風險。

瞭解客戶從事的行業、現金流及資金週轉等財務狀況,瞭解客戶貸款用途以及還款能力、還款計劃並評價其可行性等,綜合以上情況向上級領導彙報。

(三)簽訂《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典當合同》、《委託書》。

房產相關合同的制定參考了多方面的資料和多年實踐的經驗,對於公司貸款行為具有比較完整的保障,業務人員必須嚴格按照各合同規定的有效期限和相關條款執行。

《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典當合同》的抵押人、借款人和《委託書》的委託人均為同一客戶,《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典當合同》有效期為6個月,綜合費按月收取,《委託書》有效期為《抵押借款合同》/《房地產典當合同》有效期後兩年。

綜上所訴,對於在辦理房屋的抵押貸款時的房屋抵押貸款年限是根據當事人雙方當事人簽訂的抵押合同上的時間為準,因為在簽訂合同的時候一般會約定時間的,至於辦理根據規定首先相關的工作人員會檢驗當事人的資料,然後看房子和對房子進行評估,最後就是簽訂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