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託收憑證填寫樣本及內容是怎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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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很多企業的交易中,都會涉及到託收憑證的填寫,託收憑證應該填寫的內容與樣本同樣也會成為企業關注的重點。那麼,託收憑證填寫樣本該如何填寫?又有哪些需要注意的事項呢?小編為您蒐集整理了如下文章,希望您閱讀後能夠有所收穫。

託收憑證填寫樣本及內容是怎樣的?

一、託收憑證需填寫的內容

1、委託日期:即該憑證送交銀行櫃檯的日期;

2、付款人全稱:應該注意的是,銀行承兌匯票和商業承兌匯票的承兌人不同,銀行承兌匯票的承兌人是銀行,所以,此處即為票面顯示的“付款行全稱”欄內付款行行名;

3、付款人賬號:付款人賬號欄不填,由銀行查詢填寫;

4、付款人地址:若票面有付款行詳細地址則按地址填寫,如沒有,需要查詢到該付款行隸屬於何省何市(或縣);

5、付款人開戶行:“付款人開戶行”欄與“付款人”欄一樣,均為承兌行行名;

6、收款人全稱:即為收款單位;

7、收款人賬號:為收款單位送交託收銀行本單位賬號;

8、收款人地址:收款單位隸屬省、市(縣);

9、收款人開戶行:收款單位送交託收行行名;

10、金額:票面金額大寫、小寫;

11、款項內容:“貨款”等;

12、託收憑據名稱:“銀行承兌匯票”並需填寫託收的本張承兌右上角的匯票號碼;

13、附寄單證張數:此欄有些銀行不要求填寫,有些銀行要求,所附寄的即為本需託收匯票,一般寫“一張”本託收憑證共五聯,要求影印填寫,每張填寫內容一致。填完後在第二聯左下角指定處加蓋本單位預留印鑑。

二、補齊匯票後背書欄

匯票後的被背書欄理論上由每手背書人填寫,但在實務操作中到期託收的匯票後被背書欄常常是空白的,需要由到期託收人逐欄填補以前各家被背書欄。這樣做危險非常大,萬一將某家名稱填錯,需要追溯至該家由該家出具證明並在同張證明上加蓋公章和預留印鑑三個印章。銀行承兌匯票的流通期最長為六個月,在這期間,完全可能經手幾十家。一旦寫錯,需要追溯證明的時候,對方公司很可能和本企業沒有任何業務聯絡,連聯絡方式都無法找到,就算找到對方也可能置之不理導致託收方無法託收。所以,除了“慎之又慎”別無它法,在填寫之前,請先凝神靜氣,或者祈禱一番。

三、在最後被背書欄加蓋本公司預留印鑑

在以上三方面完成之後,就可以把託收憑證和匯票原件交與託收銀行櫃檯,櫃檯將以第一聯作為回單交還託收人。並將所委託託收匯票寄到開票行予以查詢。如無誤到期即可解付。

在正規銀行按照規範填寫才是有效的託收憑證,我國銀行的託收憑證樣本都是統一的,但是因為印刷不同導致無法通用。以上就是有關託收憑證填寫樣本的主要內容,如果您還有其他疑問或需要根據實際情況來諮詢,歡迎隨時向本站網的專業律師提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