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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護人證明範本怎麼寫 | 格式內容是怎樣的

子女撫養 閱讀(1.62W)

監護人證明範本怎麼寫?格式內容是怎樣的?

       有些事情中,對於一些孩子或者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是需要進行監護人證明的,但是在缺乏相關知識的情況下,往往會出現一些糾紛。接下來小編將為讀者們介紹有關於監護人證明的相關知識,監護人證明範本怎麼寫?對於不同情況,證明書不同。本站小編為您解答。

監護屬於民法範疇,根據地區的差異各國對監護一次的解釋也有所不同。國內監護是指對無民事行為能力人和限制民事行為能力人的人身、財產及其他合法權益進行監督和保護。監護中常涉及相關事項有:監護人、監護權、監護人順序、監護人的職責、監護人委託書、監護人委託書等。

一、監護人證明範本

(1)若被監護人未滿十八週歲的:

茲證明_______,男/女,於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_的法定監護人是(父母健在的,可任選父母其中一人) 。

(2)若被監護人為無民事行為能力或者限制民事行為能力的精神病人的:

茲證明_______,男/女,於___年__月__日出生,_______的生父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_生母是_______(現健在/已故)。______的配偶是 ______(針對已婚的情況)。_______的法定監護人是_______(可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第十七條規定依次選擇監護人)

二、監護人證明書辦理:

前一順序有監護資格的人無監護能力或者對被監護人明顯不利的,人民法院可以根據對被監護人有利的原則,從後一順序有監護資格的人中擇優確定。被監護人有識別能力的,應視情況徵求被監護人的意見。監護人可以是一人,也可以是同一順序中的數人。被指定人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人民法院應當根據上述規定,作出維持或者撤銷指定監護人的判決。如果判決是撤銷原指定的,可以同時另行指定監護人。此類案件,比照民事訴訟法規定的特別程式進行審理。在人民法院作出判決前的監護責任,一般應當按照指定監護人的順序,由有監護資格的人承擔。

有監護資格的人之間協議確定監護人的,應當由協議確定的監護人對被監護人承擔監護責任。對於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應當按照民法通則的以下規定,由有關組織予以指定。未經指定而向人民法院起訴的,人民法院不予受理:沒有上述規定的監護人的,由未成年人的父、母的所在單位或者未成年人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或者民政部門擔任監護人。對擔任監護人有爭議的,由精神病人的所在單位或者住所地的居民委員會、村民委員會在近親屬中指定。對指定不服提起訴訟的,由人民法院裁決。

以上則是小編為讀者們介紹的有關於監護人證明範本的相關知識,第一部分是對於“監護人證明範本怎麼寫”問題的解釋,為讀者們介紹的兩篇不同情況的範文,讀者們可以根據自己所需來引用;第二部分則是監護人證明書辦理的知識,在學會監護人證明範本後就能進行辦理了。更多相關知識您可以諮詢本站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