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軍屬探親假是怎麼規定

探親假 閱讀(1.59W)

一、軍屬探親假是怎麼規定

軍屬探親假是怎麼規定

軍屬探親假最新規定是根據《志願兵管理暫行規定》中規定,志願兵與妻子分居兩地的,其配偶每年可來隊探親一次,車船費按有關規定報銷。配偶當年未來隊的,志願兵本人第二年可增加探親假15天。配偶來隊留住時間一般不超過一個月,特殊情況須延長時,應經營以上首長批准(最多延長一個月)。對違反規定者,可根據其超住時間,適當抵銷志願兵本人當年或翌年的探親假時間。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4條規定

探親假期分為以下幾種:

(1)探望配偶,每年給予一方探親假一次,30天。

(2)未婚員工探望父母,每年給假一次,20天,也可根據實際情況,2年給假一次,45天。

(3)已婚員工探望父母,每4年給假一次,20天。探親假期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另外,根據實際需要給予路程假。上述假期均包括公休假日和法定節日在內。

(4)凡實行休假制度的職工(例如學校的教職工),應該在休假期間探親;如果休假期較短,可由本單位適當安排,補足其探親假的天數。

二、探親假條件規定

根據《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享受探親假必須具備以下條件:

1、主體條件,只有在國家機關、人民團體和全民所有制企業、事業單位工作的職工才可以享受探親假待遇。

2、時間條件。工作滿一年。

3、事由條件。

(1)與配偶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配偶的待遇;

(2)與父親、母親都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可以享受探望父母的待遇。

“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是指不能利用公休假日在家居住一夜和休息半個白天。職工與父親或與母親一方能夠在公休假日團聚的,不能享受本規定探望父母的待遇。

需要指出的是,探親假不包括探望岳父母、公婆和兄弟姐妹。新婚後與配偶分居兩地的從第二年開始享受探親假。

此外,學徒、見習生、實習生在學習、見習、實習期間不能享受探親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