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探親假工資規定是怎樣的?

探親假 閱讀(2.08W)

一、探親假

探親假工資規定是怎樣的?

探親假,是指職工享有保留工作崗位和工資而同分居兩地,又不能在公休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團聚的假期。它是職工依法探望與自己不住在一起;又不能在公休假日團聚的配偶或父母的帶薪假期。《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是1981年出臺的,探親假是指職工與配偶、父母團聚的時間,根據實際情況可以給予路程假。

二、探親假的工資怎麼規定?

勞動者在依法享受探親假期間,用人單位應當按國家規定支付假期工資。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按《上海市企業工資支付辦法》規定的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按以上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從其規定。

三、探親假待遇

《國務院關於職工探親待遇的規定》第5條規定,職工在規定的探親假期和路程假期內,按照本人的標準工資發給工資。

第6條規定,職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由所在單位負擔。已婚職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費,在本人月標準工資30%以內的,由本人自理,超過部分由所在單位負擔。

需要指出的是,對非國有企事業單位的職工是否有探親假,國家無規定。因此,這類用人單位可根據本單位的實際情況,決定是否參考國務院有關規定製定本單位有關探親假的規章制度。

外商投資企業勞動管理規定》第二十四條規定:企業職工享受國家規定的節假日、公休假日、探親假、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假期。

探親假工資規定就為大家介紹到這裡,相關規定對於事業單位、國有企業具有強制力,但是對於一般企業則無。但隨著社會的進步與發展,許多民營企業在探親假相關方面也出臺了許多人性化的規定,有些甚至還優於國有企業,贏得了社會的普遍讚許。畢竟,探親、陪伴家庭是人倫道德最起碼的需求,編輯也認為企業應當儘可能滿足員工的相關需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