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廣東省晚育產假規定是怎樣的

產假 閱讀(2.33W)

計劃生育是我國的一項重要國策,並且人口的生育和人口的流動,其實對於各省市的治安情況和其他的就業情況等都有著十分重大的意義。所以各省市針對生育情況的統計和其它相關條例的制定還是比較詳細的。在下文中小編要為大家介紹的是,廣東省晚育產假規定是怎樣的?

廣東省晚育產假規定是怎樣的

廣東省晚育產假規定是怎樣的?

一、丈夫陪產假增至15天

新條例修改了與“全面二孩”政策不協調的獎勵規定,取消晚婚晚育假,將原來的獨生子女母親產假調整為獎勵假30天。同時,丈夫陪產假從10天增至15天。

產假:順產98天難產128天

根據新規,職工享受生育津貼的假期天數,按照下列規定計算:

女職工生育享受產假:順產的,98天;難產的,增加30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15天;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15天;懷孕滿4個月流產的,42天。

享受計劃生育手術休假:取出宮內節育器的,1天;放置宮內節育器的,2天;施行輸卵管結紮的,21天;施行輸精管結紮的,7天;施行輸卵管或者輸精管復通手術的,14天。同時施行兩種節育手術的,合併計算假期。

二、一般產假相關規定

1、女職工生育享受128天產假

2、難產,增加產假15天

3、生育多胞胎,每多生育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4、懷孕未滿4個月流產的,享受15天產假

產假、看護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國家提倡一對夫妻生育一個子女期間,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本省戶籍夫妻,享受以下優待獎勵補助:

屬於職工和城鎮居民的,從領取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之日起至子女十四周歲止,每月發給獨生子女保健費十元,並可給予適當獎勵。獨生子女保健費和獎勵金由夫妻雙方所在單位各負擔百分之五十。職工以外的其他人員由當地人民政府統籌解決。對於城鎮居民中的獨生子女父母,男性滿60週歲,女性滿55週歲始,按一定標準發放計劃生育獎勵金

以上資料就是小編為大家整理的廣東省晚育產假規定是怎樣的詳細介紹。我們可以看出,廣東省政府制定的晚育產假為女性順產為98天,難產的話是128天。另外丈夫的陪產假增至15天,關於產假和陪產假的相關事宜,大家一定要有所瞭解,因為這都是屬於自己正常的合法權益,用人單位是必須遵循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