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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產假規定晚婚晚育產假具體規定是什麼?

婚姻家庭法規 閱讀(8.39K)

一、國家產假規定晚婚晚育產假具體規定是什麼?

國家產假規定晚婚晚育產假具體規定是什麼?

《中華人民共和國母嬰保健法實施辦法》

第30條 婦女享有國家規定的產假。有不滿1週歲嬰兒的婦女,所在單位應當在勞動時間內為其安排一定的哺乳時間。

《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

第七條第三款 懷孕的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應當算作勞動時間。

第八條 女職工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十五天。難產的,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1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

女職工懷孕流產的,其所在單位應當根據醫務部門的證明,給予一定時間的產假。

第九條有不滿1週歲嬰兒的女職工,其所在單位應當在每班勞動時間內給予其兩次哺乳(含人工餵養)時間,每次30分鐘。多胞胎生育的,每多哺乳1個嬰兒,每次哺乳時間增加30分鐘。女職工每班勞動時間內的兩次哺乳時間,可以合併使用,哺乳時間和在本單位內哺乳往返途中的時間,算作勞動時間。我們國家會給晚婚晚育的小情侶們一些比較不錯的福利,甚至他們的假期也是比較多的

二、產假待遇

第一,保胎假,工資按照病假

保胎假是由醫生開證明,所以按病假待遇發放工資。

第二,產前假,工資按八成發。

懷孕7個月以上,如工作許可,經本人申請,單位批准,可請產前假兩個半月。部分屬於地方法規規定必須給假的情況,單位應批准其休假,工資按照員工以往每月實發工資標準的八成發。

第三,產假,生育津貼

在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支付標準按本企業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的標準支付;在沒有開展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地區,生育津貼由本企業或單位支付,標準為女職工生育之前的基本工資和物價補貼。

綜上所述,女性職工在申請產假的時候,必須要滿足以上所提到的法律條件,且女性職工在懷孕的時候一般可以享受90天左右的假期,工作方面不允許給予過多的任務,工資必須要按照病假照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