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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產假規定具體是怎麼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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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產假規定具體是怎麼樣的

成都產假規定具體是怎麼樣的

一、產假天數

女方:

正常產假:98天(符合規定可延長60天)

最高:158天

男方:

20天護理假

1.按法定結婚年齡(女20週歲,男22週歲)結婚的,可享受3天婚假

2.符合本條例規定生育子女的夫妻,除法律、法規規定外,延長女方生育假60天,給予男方護理假 20天。生育假、護理假視為出勤,工資福利待遇不變。

3.結婚時男女雙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視路程遠近,另給予路程假。

4.在探親假(探父母)期間結婚的,不另給假期。

5.婚假包括公休假和法定假。

二、產假辦理

1、辦理材料

身份證、結婚證、準生證、和獨生子女證

2、辦理地點

直接諮詢公司的人事部門並辦理

溫馨提示:

1.申請哺乳假需要提供出生證

2.《獨生子女證》應在子女出生後3個月辦理

3.獨生子女證全稱為獨生子女父母光榮證,自願終身只生育一個子女的夫妻

4.按國家規定正常生產的女職工有權力享受產假、哺乳假,應視為正常出勤,任何單位個人不得苛扣其工資、福利、補貼以及考勤獎金,不影響晉級、調工資,並計算其工齡,反之則違反國家勞動法,侵害了女職工的合法權益,可到相關部門舉報並申請勞動仲裁。

三、懷孕和產假待遇

1.對從事繁重體力勞動、有毒有害作業或從事其他容易引起流產、早產、畸胎的特殊工種作業的女職工,應暫時調換工種或酌情減輕工作量。

2.有五名以上懷孕女職工的單位,有條件的應設立孕婦休息室。女職工懷孕七個月以上(含七個月),每天享受工間休息一小時,算作勞動時間,並不得安排其從事夜班勞動、加班加點;從事立位作業的女職工,其工作場所應設工間休息座位。

3.准予定期做產前檢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的應算作勞動時間。

4.在本單位的醫療機構或指定的機構進行產前檢查和分娩時,其檢查費、接生費、手術費、住院費和藥費,所在單位應全部負擔。費用由原醫療經費渠道開支。

5.產假期間照發工資,不影響原有福利待遇和全勤評獎。

6.女職工在懷孕、產假、哺乳期間,所在單位不得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並保證其獲得基本工資的權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