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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齡十年了年假休幾天 | 具體的規定是怎樣的

年假 閱讀(8.8K)

一、工齡十年了年假休幾天?

工齡十年了年假休幾天 具體的規定是怎樣的

根據我國相關法律的規定,十年以上工齡年假,通常為10天,部分福利待遇好企業,勞動者可以享受更多天的帶薪休假。

二、具體的規定是怎樣的?

年假:指給職工一年一次的假期。即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民辦非企業單位、有僱工的個體工商戶等單位的職工,凡連續工作1年以上的,均可享受帶薪年休假。單位應當保證職工享受年休假。《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還指出帶薪年假不包括國家法定節日等相關規定。

年休假的相關規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條例》:

第三條,職工累計工作已滿 1 年不滿 10 年的,年休假 5 天;已滿 10 年不滿 20 年的,年休假 10 天;已滿 20 年的,年休假 15 天。

國家法定休假日、休息日不計入年休假的假期。

第四條,職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享受當年的年休假:

(一)職工依法享受寒暑假,其休假天數多於年休假天數的;

(二)職工請事假累計20天以上且單位按照規定不扣工資的;

(三)累計工作滿1年不滿1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2個月以上的;

(四)累計工作滿10年不滿20年的職工,請病假累計3個月以上的;

(五)累計工作滿20年以上的職工,請病假累計4個月以上的。

第五條,單位根據生產、工作的具體情況,並考慮職工本人意願,統籌安排職工年休假。

年休假在1個年度內可以集中安排,也可以分段安排,一般不跨年度安排。

單位因生產、工作特點確有必要跨年度安排職工年休假的,可以跨1個年度安排。

單位確因工作需要不能安排職工休年休假的,經職工本人同意,可以不安排職工休年休假;對職工應休未休的年休假天數,單位應當按照該職工日工資收入的300%支付年休假工資報酬。

《勞動法》第四十五條規定:“國家實行帶薪年休假制度。勞動者連續工作一年以上的,享受帶薪年假。

我們可以從文中的介紹瞭解到,通常而言,工齡十年年假休十天。但是,如果是員工所在單位待遇好的話,是可以享受更多天的休息的,而且是有薪資的休假。另外,對於年假員工可以分段休假,也可以集中休假,具體的情況需要依據公司的規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