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具體什麼叫想象競合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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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具體什麼叫想象競合犯?

具體什麼叫想象競合犯?

1、想象競合犯也稱觀念的競合、想象的數罪,是指基於數個不同的具體罪過,實施一個犯罪行為,同時侵犯數個犯罪客體,觸犯數個異種罪名的情況。例如行為人甲欲殺死某乙,開槍後不僅致乙死亡,而且又致乙身旁的丙重傷,就屬於想象競合犯。

2、想象競合犯的構成要件

(1)客觀上只有一個《刑法》所不允許的危險行為;

(2)犯罪行為觸犯了數個《刑法》法律規定的罪名。

(3)最後想象競合犯的處理是選擇所觸犯的罪名中最重的罪進行定罪量刑。

因為只有一個犯罪行為,所以只能定一個罪名,否則會加重犯罪人的刑事責任。

二、想象競合犯和牽連犯的區別

1、想象競合犯是實質的一罪,而牽連犯是處斷的一罪。

2、想象競合犯是指行為人基於一個犯罪意圖所支配的數個不同的罪過,實施一個危害行為,而觸犯兩個以上異種罪名的犯罪形態。

3、牽連犯是指行為人實施某種犯罪,而方法行為或結果行為又觸犯其他罪名的犯罪形態。

4、從兩種犯罪形態的定義中可看出,想象競合犯實際上只有一個危害行為,而牽連犯則有數個行為,如方法行為、結果行為。

三、想象競合犯處罰原則

1、從一重罪處罰,不實行數罪併罰。

2、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的量刑最重;盜竊罪次之;再次是故意毀壞財物罪。

但還要考慮案件事實的差異,不能一概而論。

3、實施妨害公務行為致人身傷害的問題。

致人輕傷的,按妨害公務罪定罪處罰;致人重傷或死亡的,以故意傷害罪或故意殺人罪定罪處罰。

4、以非法經營罪和銷售偽劣產品罪來說,一般情況下是非法經營罪的量刑更重。

法院在審理刑事案件的時候,可能會發現某刑事案件的當事人,雖然只實施了一個違法行為,但是同時構成了多項刑事罪名。對於此種情形,法院一般是從一重罪處罰,而不是按照數罪併罰的原則來量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