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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產檢假規定是什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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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法產檢假規定是什麼?

勞動法產檢假規定是什麼?

產檢假是為了讓懷孕職工更加方便產檢的一種休假,在懷孕的時候都可以進行申請,國家對於產檢假也做了明確的規定。那麼,2020年勞動法產檢假規定是什麼?

我國對於女職工的勞動制定了特別的保護規定:產檢假,用於保障婦女的正當權益,因此,孕婦們可以根據自身情況,在上訴國家規定的範圍內,去醫院進行正常的產檢。計算方法是:懷孕第1—6個月,每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於妊娠確認以及健康培訓等;懷孕第6—7個月,每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懷孕第8個月,每月可享受2天假期;懷孕9個月以上,每月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

根據《新勞動法》規定:

懷孕第1—6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用於妊娠確認,申請生育指標,以及生產培訓等。

懷孕第6和第7個月,每個月可享受1天假期。

懷孕第8個月,可享受2天假期。懷孕9個月以上,可享受4天假期,但其中2天已包括在預產假中。

另外,孕婦的正常產檢應按出勤對待,不能扣工資。

根據根據國務院頒發的《女職工勞動保護規定》第七條第3款明確指出:懷孕女職工在勞動時間內進行產前檢查,所需時間計入勞動時間。女職工產前檢查應按出勤對待,不能按病假、事假、曠工處理,對在生產第一線的女職工,還要相應地減少生產定額,以保證產前檢查時間。

因此,孕婦的正常產檢都是受國家法律保護的,不應該被扣工資。如果有違法,可以去勞動行政部門投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