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怎麼請一個月的病假規定有什麼

病假 閱讀(2.98W)

生病是在所難免的事情,如果在工作時生病了需要請病假的話就需要由執業醫師出具病假條。現今病假也列入了勞動法中,而病假的期限也需要根據病情來確定,如果病情嚴重需要停工治療的,就應該有醫療機構出具的診斷證明書向公司申請病假。

怎麼請一個月的病假規定有什麼

一、怎麼請一個月的病假規定有什麼

職工請病假,應當由職工本人到用人單位指定的醫療機構,經執業醫師檢查後,需要停工治療休養的,由執業醫師出具病假條。

可以休多少天,由執業醫師根據病情確定,但門診醫師一般一次只可以開7天以下,主任醫師和科主任只可以開15天以下。職工病假期滿,疾病未好,需要繼續停工治療的,經執業醫師診查之後出具本集團繼續請假。

病房的患者都經過一段時間住院,出院時會有一個“診斷證明書”,如果需要在家休養一段時間,在處理這一欄中可以要求醫生寫明休息多長時間,辦理好費用後統一在出入院處蓋醫院的醫療專用章。

門急診是比較常見的,患者因病被送入急診或門診掛號,醫生根據病情需要,填寫一張“診斷證明書”,寫好基本資訊和診斷後,會給出治療方案,其中會寫明全休或者半休幾天。

填好文書後到門診專用窗口出示當日看病的病歷後,工作人員在診斷證明書上加蓋醫療專用章,方為合格有效。

二、醫療期的長短

需看員工在公司工作多長時間,不同的工作年限,可請的病假期限不同。

《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第三條 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一)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下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三個月;五年以上的為六個月。

(二)實際工作年限十年以上的,在本單位工作年限五年以下的為六個月;五年以上十年以下的為九個月;十年以上十五年以下的為十二個月;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的為十八個月;二十年以上的為二十四個月。

三、新勞動法關於病假工資是如何規定和計算的

下面為大家整理了相關資訊,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病假工資的計算,首先要確定兩個變數,一是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二是病假工資的計算係數。

1、病假工資的基數按照以下三個原則確定:

(1)勞動合同有約定的,按不低於勞動合同約定的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相對應的工資標準確定。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確定的標準高於勞動合同約定標準的,按集體合同(工資集體協議)標準確定。

(2)勞動合同、集體合同均未約定的,可由用人單位與職工代表通過工資集體協商確定,協商結果應簽訂工資集體協議。

(3)用人單位與勞動者無任何約定的,假期工資的計算基數統一按勞動者本人所在崗位(職位)正常出勤的月工資的70%確定。此外,按以上三個原則計算的假期工資基數均不得低於本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計算係數按照以下方式確定:

(1)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在6個月以內的,企業應按下列標準支付疾病休假工資:

①連續工齡不滿2年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

②連續工齡滿2年不滿4年的,按本人工資70%計發;

③連續工齡滿4年不滿6年的,按本人工資的80%計發;

④連續工齡滿6年不滿8年的,按本人工資的90%計發;

⑤連續工齡滿8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100%計發。

(2)職工疾病或非因工負傷連續休假超過6個月的,由企業支付疾病救濟費:

①連續工齡不滿1年的,按本人工資的40%計發;

②連續工齡滿1年不滿3年的,按本人工資的50%計發;

③連續工齡滿3年及以上的,按本人工資的60%計發。病假工資的計算基數和計算係數確定後,便可計算出病假工資的數額。病假工資=(計算基數/21.75)×計算係數×病假天數。

請一個月的病假的操作流程很簡單,先到當地的醫院經過檢查以後,如果醫生認為確實是需要有一個月的時間來休息的,那主治醫生自然就會在病假證明單上面標註清楚是一個月的時間。上文中也說明了連續休假6個月以上病假期間的工資計算是以工齡作為基數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