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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向用人單位請一天病假工資怎麼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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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動者向用人單位請一天病假工資怎麼算

一、勞動者向用人單位請一天病假工資怎麼算

勞動者向用人單位請一天病假工資按照按勞動合同約定的工資標準進行計算,病假工資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勞動合同沒有約定的,按集體合同約定計算。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十八條

勞動合同對勞動報酬和勞動條件等標準約定不明確,引發爭議的,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可以重新協商;協商不成的,適用集體合同規定;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報酬的,實行同工同酬;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未規定勞動條件等標準的,適用國家有關規定。

二、事假和病假的區別是什麼

1、概念不同

事假:一般指因私事或者個人原因請假。

病假:是指勞動者本人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企業應該根據勞動者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一定的醫療假期。

2、待遇不同

事假:事假期間,用人單位可以不支付工資的,而病假期間,用人單位應支付病假工資的。

病假: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治療期間,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由企業按有關規定支付其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可以低於當地最低工資標準支付,但不能低於最低工資標準的80%。

3、保障不同

事假:事假是個人與單位協商的請假,不受法律保障。

病假:病假必須要有醫院的病假證明,受勞動法保障。

所以說,勞動者向用人單位請一天病假工資按照雙方在勞動合同中所約定的工資標準進行計算。病假工資的支付標準是不能低於當地的工資標準,具體數額是百分之八十。如果勞動者與用人單位在合同中沒有約定病假工資的,可以按照集體合同中的約定標準進行支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