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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上的同居關係

同居律師解答 閱讀(5.58K)

同居,是指兩個相愛的人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也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間男方和女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係。在我國現行法上,非法同居分為無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兩種。

法律上的同居關係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法律上已婚和別人同居犯法嗎

已婚者和他人同居,受到侵害的夫妻一方可以起訴離婚,如果與他人以夫妻之名同居的話,涉嫌重婚罪

依照目前我國刑法(第二百五十八條)及司法解釋的規定,重婚罪有兩種情形:

一是,有配偶者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登記結婚;

二是,有配偶者與他人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或者明知他人有配偶而與之以夫妻名義同居生活。

也就是,同居者即使沒有登記結婚,也存在成立事實婚姻的可能

事實上,根據司法實踐經驗,重婚行為主要有以下幾種型別:

1、與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又登記結婚而重婚,也即兩個法律婚的重婚。有配偶的人又與他人登記結婚,有重婚者欺騙婚姻登記機關而領取結婚證的,也有重婚者和登記機關工作人員互相串通作弊領取結婚證的。

2、與原配偶登記結婚,與他人沒有登記確以夫妻關係同居生活而重婚,此即為先法律婚後事實婚型。

3、與配偶和他人都未登記結婚,但與配偶和他人曾先後或同時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此即兩個事實婚的重婚。

4、與原配偶未登記而確以夫妻關係共同生活,後又與他人登結婚而重婚,此即先事實婚後法律婚型。

5、沒有配偶,但明知對方有配偶而與已登記結婚或以夫妻關係同居而重婚。

我們可以知道對於這種婚姻的關係,如果兩人是以非法夫妻的名義在一起同居生活,那麼久觸犯了重婚罪,這種情形下是屬於婚內出軌的重婚罪,也就觸犯了婚姻法,會受到法律的制裁。若雙方都知道這是屬於婚內出軌同居的行為,那麼都會以重婚罪處理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