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婚姻家庭解答>同居律師解答>

同居關係法律

同居律師解答 閱讀(2.37W)
同居關係法律

同居,是指兩個相愛的人暫時居住在一起,現一般用於異性之間。同居跟結婚不一樣,結婚是獲得了法律的承認的夫妻關係,是不可以隨便解除關係而必須要通過一定的法律程式;而同居是不被法律承認的一種行為,也沒有任何法律保障。在同居期間男方和女方可以隨時提出分手終止關係。在我國現行法上,非法同居分為無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和有配偶者與他人同居兩種。

精選律師 · 講解例項

同居關係受法律保護嗎

同居的兩個人不能被視為法律意義上的夫妻、不能享有《婚姻法》及相關法規法規規定的夫妻之間依法可以享有的權利同居關係決定了因其未遵守婚姻法的相關規定,缺乏法律基礎,不受法律保護,法院所能受理的僅僅是彼此同居期間的“財產分割”糾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