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復婚前簽訂婚前協議 | 約定內容對雙方是否有效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06W)

婚前簽訂婚前協議,約定內容對雙方是否有效需要看具體情況。
復婚前簽訂婚前協議跟結婚前簽訂婚前協議是一樣的,婚前協議書是否有效,關鍵看你們的協議書是約定什麼的。只要你們約定的事項是合法的,是你們雙方真實的意思表示,是在雙方完全自願的情況下籤訂的,符合民法典規定的合同生效要件,就是有效的,對雙方具有約束力,如果一方不履行的,可以去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五條 【夫妻約定財產製】男女雙方可以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歸各自所有、共同所有或者部分各自所有、部分共同所有。約定應當採用書面形式。沒有約定或者約定不明確的,適用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二條、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的規定。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以及婚前財產的約定,對雙方具有法律約束力。
夫妻對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約定歸各自所有,夫或者妻一方對外所負的債務,相對人知道該約定的,以夫或者妻一方的個人財產清償。

復婚前簽訂婚前協議,約定內容對雙方是否有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