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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房子如何辦理變更登記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2.71W)

離婚協議或者離婚判決書中對房產分割是財產分割的重要組成部分。無論離婚協議還是離婚判決,對房產做出處理後都必須去辦理產權變更登記才真正完成財產的轉移。
辦理流程:
一、協議離婚者提供離婚證和離婚協議,判決離婚者提供離婚判決書及生效證明;
二、離婚雙方的身份證影印件;
三、承接房產方身份證原件,並本人到場辦理;(注意這裡:只需要房產歸屬方單方到場就行)
四、承接房產方的一寸相片;
五、需變更登記的房產證原件;(房產證上必須是沒有抵押權存在)
六、若房產證尚未辦出,則需購房合同原件、購房發票及預告登記證明書。I(無抵押權存在)

離婚後房子如何辦理變更登記

法律依據:《不動產登記暫行條例》 第十四條

辦理房屋變更登記從主體上分為兩種形式,其一雙方當事人共同申請辦理變更登記;其二為當事人單方申請辦理變更登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