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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證據要怎麼蒐集

家事糾紛律師解答 閱讀(3.17W)

離婚證據的蒐集方式:

1、可以通過合理合法的途徑收集錄音錄影證據;

2、必要時要進行專業的鑑定,如傷殘證明;

3、對於一方出軌,收集對方與第三者的聊天記錄、郵件等證據,應當委託公證部門對此類證據作固定處理。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

證據包括:

(一)當事人的陳述;

(二)書證;

(三)物證;

(四)視聽資料;

(五)電子資料;

(六)證人證言;

(七)鑑定意見;

(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離婚證據要怎麼蒐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