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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怎麼蒐集婚外情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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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方怎麼蒐集婚外情的證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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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庭認定婚外情,證據很關鍵。由於新婚姻法中規定了無過錯方可向過錯方索賠,所以一旦婚外情被法院認定,無過錯方就可在財產分割上佔得先機。但由於取證難,大多數婚外情離婚案能被認定的屈指可數。有的原告在向法院起訴時,為主張對方出軌,列舉了大量的證人證言。但這些證據都屬於間接證據,在沒有直接證據支撐以及對方否認的情況下,都會被法庭否定。那麼具體來說如何蒐集婚外情的證據?也就是說,蒐集婚外情的證據要怎麼辦?本文就上述問題介紹如下。

一、如何蒐集婚外情的證據

1、蒐集婚外情證據的型別很多,具體包括:

(1)“保證書”、“道歉書”等,婚外情突然被曝光,一方情急之下寫下保證書等表示悔改,這是婚外情的關鍵證據。

(2)如果對方嫖娼,通常有警方介入,警方的筆錄可作為證據。

(3)單位查實職工的婚外情後,有時會對其生活作風問題作出處理。

(4)雙方來往的書信、簡訊、電子郵件等,此類證據除書面證據外,簡訊、電子郵件等均應先做一公證,再提交法院為宜。

(5)抓獲有超過普通朋友關係的行為舉止(如:擁抱、親吻等),可通過拍照攝像來取得證據。

(6)捉姦在床,收集這類證據難度很大,可通過拍照攝像來取得證據。

2、根據我國的證據規則,證明婚外情的證據需要滿足以下條件才能在訴訟中被法院予以認定:

(1)證據需要具備關聯性。

具體到賓館開房記錄,其和夫妻一方的婚外情之間只存在間接的聯絡,不能直接證明夫妻一方和他人發生婚外情或婚外性行為,因為其到賓館開房既可能是用於婚外情,也可能是其工作出差時使用,還有可能是用於工作洽談之用。

(2)證據需要具備客觀真實性。

在發生離婚糾紛時,夫妻一方取得的賓館開房記錄往往是通過公安系統的內部關係取得的,或者是通過社會上的調查公司取得的,因此這樣的賓館開房記錄往往是沒有出具單位的印章,所以這樣的賓館開房記錄要證明其證據的客觀真實性就存在一定的難度。

(3)證據需要具備合法性。

證據的合法性是指作為案件定案依據的事實材料必須符合法定的存在形式,並且其獲得、提供、審查、保全、認證、質證等證據的適用過程和程式也必須是合乎法律規定的。

二、蒐集婚外情的證據要怎麼辦

1、婚外情證據收集是否合法,限制在是否侵犯了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了法律的禁止性規定。

比如,為了調取不忠證據而侵入第三人住宅,是侵權行為,當然取得的證據不具備合法性。但如果在自己家裡取證,則不存在此問題。但是,如果取證目的已經達到,卻又另行對第三人的人身或精神進行侮辱,則又構成了侵權行為。再如,安放錄音裝置是在自己家裡,不構成侵權。但如果是安放在第三人辦公室,則就不具備合法性。再如,通過非法手段獲取的在第三人居室內的兩個人親暱的照片就不具備合法性,但如果是在公共場所獲取的兩人親暱的照片,就具有合法性。再如,通過法律禁止性出售的竊聽裝置獲得的證據就不具備合法性,因為收集證據的手段就不合法,等等。

2、合法地採取“偷錄偷拍”方式取得的公證證據應當是具有證據效力的,除要遵守上述規定之外,還應特別注意取證方式要合法。

證據取得方式的合法性是有關證據具有法定資格的標誌,凡是法律明文禁止的取證方式,不問其內容如何,該種證據不能作為判案的依據。法律上禁止任何人採用欺詐手段或者以實現其非法目的而故意設定“陷阱”、“圈套”使他人在違背真實意志的情況下從事一些民事行為,這種方式取得的錄音錄影照片是不能用作證據使用的。另外,應當明確,當事人所使用的有關裝置必須是法律明確允許公民個人購買的那些錄音機、錄影機、照相機、錄音電話等,國家有關主管部門明令禁止銷售、購買或者使用的以及只有法定部門才能使用的特殊監聽器材,都應視為非法使用監聽器材的行為,為法律所禁止。如果“私下錄音”證據是在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取得的,可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只要不違法,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拍攝和錄製的影音資料,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具有證明力的。

如果“私下錄音”證據是在不侵害他人合法權益或者違反法律禁止性規定的情況下取得的,可以作為認定案件事實的依據。只要不違法,當事人或者其代理人拍攝和錄製的影音資料,是可以作為證據使用,具有證明力的。不管是起訴離婚還是訴訟離婚,最好請專業的離婚律師幫忙,儘可能多地蒐集婚外情的證據,加大自己與對方談判的砝碼,從而更好地維護自身的合法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