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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調解或判決離婚孩子戶口該怎麼辦理

子女撫養律師解答 閱讀(1.85W)

一、首先,法院不處理戶口的事。因為戶口是行政管理範疇,離婚民事範疇,司法不干預行政。
二、離婚以後,如果孩子歸自己,孩子的戶口又是和自己在一個戶口本上,要遷戶的話,就分別去落戶和原籍派出所分別問一下,然後照章辦事即可。
法律依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戶口登記條例》第十條
公民遷出本戶口管轄區,由本人或者戶主在遷出前向戶口登記機關申報遷出登記,領取遷移證件,登出戶口。
公民由農村遷往城市,必須持有城市勞動部門的錄用證明,學校的錄取證明,或者城市戶口登記機關的准予遷入的證明,向常住地戶口登記機關申請辦理遷出手續。
公民遷往邊防地區,必須經過常住地縣、市、市轄區公安機關批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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