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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子婚前買的離婚有份嗎新婚姻法

婚前調查律師解答 閱讀(1.68W)

沒有,婚前買的房子,不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是無權進行分配,協議除外。一方婚前所取得的財產為夫妻一方財產。夫妻一方的婚前財產,不管是動產還是不動產,是有形財產還是無形財產,只要合法取得,就依法受到法律保護。
《中華人民共和國婚姻法》(自2021年1月1日起施行廢止)第四十條,夫妻書面約定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財產歸各自所有,一方因撫育子女、照料老人、協助另一方工作等付出較多義務的,離婚時有權向另一方請求補償,另一方應當予以補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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