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只寫一方名字的房子如何證明是夫妻共同財產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2.45W)

根據法律規定,夫妻雙方婚後用共同財產購買的房屋即使只登記在一方的名下也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根據婚姻登記時間及房屋產權登記時間的先後就可以確定房屋是在婚前還是婚後購買的,婚後購買即屬於夫妻共同財產。所以說,當時人可以舉證證明這一房產是婚後購買的,但應當提供雙方身份證明、結婚證、購房合同等證據材料。
【法律依據】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二條規定,夫妻在婚姻關係存續期間所得的下列財產,為夫妻的共同財產,歸夫妻共同所有:
(一)工資、獎金、勞務報酬;
(二)生產、經營、投資的收益;
(三)智慧財產權的收益;
(四)繼承或者受贈的財產,但是本法第一千零六十三條第三項規定的除外;
(五)其他應當歸共同所有的財產。
夫妻對共同財產,有平等的處理權。

只寫一方名字的房子如何證明是夫妻共同財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