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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房產過戶費用為多少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2.01W)

離婚房產過戶的費用:

離婚房產過戶費用為多少

(一)、稅類:

1、契稅按照產價百分之二;

2、印花稅按照產價萬分之五。

(二)、費類:

1、登記費80.00元;

2、交易手續費的百分之二(按產價);

3、工本費20.00元

法律依據:《新婚姻法解釋三全文》

第十條
夫妻一方婚前簽訂不動產買賣合同,以個人財產支付首付款並在銀行貸款,婚後用夫妻共同財產還貸,不動產登記於首付款支付方名下的,離婚時該不動產由雙方協議處理。
依前款規定不能達成協議的,人民法院可以判決該不動產歸產權登記一方,尚未歸還的貸款為產權登記一方的個人債務。雙方婚後共同還貸支付的款項及其相對應財產增值部分,離婚時應根據婚姻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規定的原則,由產權登記一方對另一方進行補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