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協議離婚想給房子更名需要另一方提供哪些材料?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2.01W)
協議離婚想給房子更名需要另一方提供哪些材料?
律師解析:協議離婚房產過戶需要對方提供的資料有以下幾種:
1、有關房產分割內容的離婚協議書;
2、離婚證及其影印件;
3、離婚財產歸屬協議,權利人一方申請登記的,需要提交經公證的離婚財產歸屬協議;
4、房產證;
5、申請人身份證明及影印件。法律依據:《城市私有房屋管理條例》第六條
城市私有房屋所有人,須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辦理所有權登記手續,經審查核實後,領取房屋所有權證;房屋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狀變更時,須到房屋所在地房管機關辦理所有權轉移或房屋現狀變更登記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