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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按揭房產減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財產分割 閱讀(4.64K)

一、離婚按揭房產減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離婚按揭房產減名需要提供哪些材料

1、離婚協議或法院判決書

2、離婚證;

3、雙方身份證;

4、原房屋所有權或抵押權相關證明,即原按結貸款相關手續。

二、按揭房房產證還沒辦離婚可以過戶嗎?

按揭房房產證還沒辦離婚不可以過戶,房子沒有供完不影響離婚後房子的過戶,只要雙方達成房屋歸屬協議,然後對未供完的尾款雙方做適當處理,當事人可以按《房屋登記辦法》第三十三條,持相關證件按法定程式向當地房屋登記管理部門申請過戶。

三、離婚房產如何分割?

1、婚後雙方父母出資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

婚後雙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產權登記在一人名下的,該房產科認定為雙方按照各自父母的出資份額佔有。如果當事人另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辦理。

2、婚後按揭購房,一方父母出首付款,產權登記在自己的子女名下,由夫妻共同還貸的

這種情況,首付款可以認定為只贈與出資方的子女,離婚時該房產是夫妻共同財產,對首付部分應認定為出資子女的個人財產。

3、婚後一方父母全額出資,產權登記在自己子女名下的

婚後一方父母資助子女買房的,產權登記在出資人子女名下的,視為只對自己子女的贈與,該房產認定為出資方子女的個人財產,對方無權請求分割該房產。

4、婚後一方以個人財產出資,房產登記在一方名下的

婚後一方以個人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應該屬於購房者一方的財產,離婚分割房產時,另一方無權請求分割;在此需要提醒的是,如何認定以個人財產買房,需要證據的支撐。以一方個人財產購房的,需要證明購房款屬於夫妻一方個人財產。因此,特別需要保留認定財產屬於個人財產的證據,以備不時之需;

5、民法典,婚後一方或雙方以夫妻共同財產出資買房,取得房產證的

婚後一方以夫妻共同財產購房,不管房產證登記在哪方名下,該房產理應屬於夫妻共同財產。離婚房產分割,法官會按照實際情況判決哪方擁有房子,獲得房產的一方根據實際情況對另一方進行補償

到房產證更名的流程非常的簡單,關鍵是按揭房想要更名不是那麼容易的,因為房子的貸款還還沒有還清的,房子的產權並不完全歸夫妻所有,如果要變更產權人是必須要經過抵押權人的同意的,銀行不出具相關證明手續的房管局不會隨便更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