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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協議離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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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協議離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離婚是指在夫妻雙方生存期間依照法律規定的條件和程式解除婚姻關係的行為,離婚就意味著夫妻關係的結束,會帶來財產關係的變更,子女撫養關係的變更等。根據提出離婚的實際情況不同,有協議離婚和訴訟離婚兩種方式。離婚並不是一件光彩的事兒,對任何一方都是一種損失。當然,這也並不是說不能離婚,在滿足離婚條件的情況下,夫妻之間是可以好聚好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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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外協議離婚需要提交哪些材料

1.本人的結婚證;

2.雙方當事人共同簽署的離婚協議書;

3.本人身份證;

4.香港居民、澳門居民、臺灣居民出具本人的有效通行證;

5.華僑、外國人出具本人的有效護照。

對於涉外協議離婚,離婚協議書應當載明雙方當事人自願離婚的意思表示以及對子女撫養、財產分割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