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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法典有未成年孫子財產可否公證

財產分割律師解答 閱讀(1.08W)

監護人可以對未成年孫子進行公證,但是一般來說,未成年人的財產不具有單方公證的價值。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條 下列財產為夫妻一方的個人財產:
(一)一方的婚前財產;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損害獲得的賠償或者補償
(三)遺囑或者贈與合同中確定只歸一方的財產;
(四)一方專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應當歸一方的財產。
《民法典》明確表示一方婚前的財產屬於個人財產。對於公證處的業務而言,夫妻雙方可以共同到公證處做《婚前財產公證》,明確雙方的婚前財產範圍,以及後續對於財產歸屬的約定。
婚前個人可以在公證處單方面進行個人財產的清算、評估、估算,自然也就可以對未成年的個人財產進行清算、評估。

民法典有未成年孫子財產可否公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