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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違約處罰如何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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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合同違約處罰如何寫?

施工合同違約處罰如何寫?

內容應該包括以下四個方面:

(一)違約責任承擔方式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二)違約責任條款約定

違約責任可由合同各方在合同裡面作詳細約定,對於延遲交付貨物或者交付貨款的可以約定延遲履行違約金。還可以約定一條總的違約條款:“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導致本協議無法繼續履行的,違約方需賠償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元,該違約金不足以彌補守約方實際損失的,違約方應賠償守約方所有實際損失。

(三)損害賠償的範圍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給對方造成損失的,損失賠償額應當相當於因違約所造成的損失,包括合同履行後可以獲得的利益,但不得超過違反合同一方訂立合同時預見到或者應當預見到的因違反合同可能造成的損失。

經營者對消費者提供商品或者服務有欺詐行為的,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的規定承擔損害賠償責任。

(四)違約金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二、施工合同違約賠償標準是怎樣

當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義務或者履行合同義務不符合約定的,應當承擔繼續履行、採取補救措施或者賠償損失等違約責任。

當事人可以約定一方違約時應當根據違約情況向對方支付一定數額的違約金,也可以約定因違約產生的損失賠償額的計算方法。

約定的違約金低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增加;約定的違約金過分高於造成的損失的,當事人可以請求人民法院或者仲裁機構予以適當減少。

當事人就遲延履行約定違約金的,違約方支付違約金後,還應當履行債務。

三、施工合同常見風險有哪些

1、與法律規定相違背

作為建築企業必須依法進行施工,維護市場秩序,提升施工質量。如果承包人沒有施工資質或者越級施工、無資質施工團體借用有資質施工單位進行施工、工程未經招標直接施工等,都是違法的,情況嚴重時,需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2、不平等合同

建築施工企業在合同條款方面始終處於弱勢方,因為施工合同文字草稿通常情況下均為發包方提供,所以如果施工企業沒有對發包放提供的合同草稿進行全方位稽核,很容易忽略其中一些盲點,導致合同不完善、權益失衡。一旦在施工過中出現各種例如經濟損失、工期延誤等問題,施工企業將承擔風險,對施工企業的正常發展帶來影響。

3、合同履行風險

合同履行時間段和建築工程施工工期成正比,所以該階段內施工企業不僅要面臨環境風險,還要面臨技術風險。

違約責任又叫民事違約責任,具體指的是合同當事人在合同中對違約債務需要個人承擔的責任,違約責任是債務人不履行債務時違約的法律表現。當事人如果違反合同當中的約定,需要支付一定的違約金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