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1、承包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2、發包方的企業法人營業執照。3、建設工程合同、工程質量簽證單、工程款結算書等。4、法院有權主管或管轄的證據。在向法院起訴時,一般具備以上四方面的證據,法院應受理並予以立案。【法律依據】《民事訴訟法》第六十三條規定,證據包括:(一)當事人的陳述;(二)書證;(三)物證;(四)視聽資料;(五)電子資料;(六)證人證言;(七)鑑定意見;(八)勘驗筆錄。證據必須查證屬實,才能作為認定事實的根據。
圖文推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