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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備案與施工許可證是一樣的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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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合同備案與施工許可證是一樣的嗎?

施工合同備案與施工許可證是一樣的嗎?

施工合同備案與施工許可證並不是一樣的,不是合同備案後才有施工許可證,合同不備案也可以獲得施工許可證。但合同備案並不是施工許可證取得的條件,所以工程合同不備案,符合其他條件的,也能取得施工許可證。根據《建築工程施工許可管理辦法》規定:

第四條 建設單位申請領取施工許可證,應當具備下列條件,並提交相應的證明檔案:

(一)依法應當辦理用地批准手續的,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在城市、鎮規劃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

(三)施工場地已經基本具備施工條件,需要徵收房屋的,其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施工企業。按照規定應當招標的工程沒有招標,應當公開招標的工程沒有公開招標,或者肢解發包工程,以及將工程發包給不具備相應資質條件的企業的,所確定的施工企業無效。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技術資料,施工圖設計檔案已按規定審查合格。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施工企業編制的施工組織設計中有根據建築工程特點制定的相應質量、安全技術措施。建立工程質量安全責任制並落實到人。專業性較強的工程專案編制了專項質量、安全施工組織設計,並按照規定辦理了工程質量、安全監督手續。

(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建設單位應當提供建設資金已經落實承諾書。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不得違反法律法規規定,增設辦理施工許可證的其他條件。

二、如何辦理購房合同備案

1、購房人(單位)在交付購房款(包括訂金、首付款、按揭款)時,一定要向房地產開赴企業索取由房產管理部門統一制定的“商品房預售資金收存通知單”。

該通知單共分為四聯,一聯由開發企業留存,二、三、四聯給購房人(單位),由購房人(單位)持此三聯到預售資金開戶銀行交款,房地產開發企業不得直接收取購房款,否則,購房人(單位)可拒絕履行合同並向房產管理部門反映解決。

2、購房人(單位)在簽訂商品房買賣合同之日起30日內須持本人身份證原件及影印件(單位須持單位營業執照、法定代表人授權委託書及受託人身份證原件、影印件)、買賣合同、商品房預售資金收存通知單第三聯到本市房產交易核心備案,合同自登記備案之日起生效。如購房人(單位)不按要求辦理商品房買賣合同登記備案手續的,房產管理部門對其申辦的權屬登記一律不予受理。

施工合同備案和許可證的辦理條件在法律上是有明確的規定的,相關情況是需要基於施工方的需要來進行處理的,特別是施工合同備案雖然不是強制的,但為了避免後期發生矛盾糾紛,應當按照規定的程式來進行備案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