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辦理施工許可證需要備案合同嗎

施工合同糾紛 閱讀(5.44K)

一、辦理施工許可證需要備案合同嗎

辦理施工許可證需要備案合同嗎

辦理施工許可證不需要備案合同。

第一,申請施工許可證材料:

(一)已經辦理該建築工程用地批准手續;

(二)在都市計畫區的建築工程,已經取得規劃許可證;

(三)需要拆遷的,其拆遷進度符合施工要求;

(四)已經確定建築施工企業;

(五)有滿足施工需要的施工圖紙及技術資料;

(六)有保證工程質量和安全的具體措施;

(七)建設資金已經落實;

(八)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條件。

第二,辦理地點:在建設所在地的建設局辦理。

第三,提交施工許可申請後幾天可以領取施工許可證:

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應當自收到申請之日起十五日內,對符合條件的申請頒發施工許可證。

不需要申請施工許可證的工程型別:

(1)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確定的限額以下的小型工程(工程投資額在30萬元以下或者建築面積在300平方米以下的建築工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民政府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可以根據當地的實際情況,對限額進行調整,並報國務院住房城鄉建設主管部門備案。)。

(2)作為文物保護的工程。

(3)搶險救災工程。

(4)臨時性建築。

(5)軍用房屋建築。

(6)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許可權和程式批准開工報告的建築工程。

二、施工合同備案施工單位變更怎麼處理

重新辦理施工許可證即可。

1、建設單位到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其授權機構領取建設工程專案登記表。

2、按登記表內容及要求認真填寫登記表。

3、將登記表報送建設單位主管部門稽核、簽署意見。

4、向建設行政管理部門報送登記表並交驗立項批准檔案和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土地使用證、投資許可證及資金證明。

5、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或其代理機構稽核簽署意見後,發還建設單位專案登記表,進入施工圖檔案審查程式。

在都市計畫區內新建、擴建、改建的建築物、構築物、道路、管線和其他工程設施,必須向有關主管部門申請辦理規劃、施工許可和驗收手續,獲得批准方可進行後續工作。這些工作統稱為建設工程報建手續。目前不同省市、不同專案工程報建手續不盡相同,但主要工作基本一致。

在工程規劃報審階段主要圍繞獲取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進行,有的需要辦理建設用地規劃許可證、修建性詳細規劃、規劃意見書等,有的還要進行人防工程、消防工程、交通和園林等方面的審查。

施工合同備案施工單位變更的話可以進行重新辦理施工許可證,通常建設單位需要根據實際情況填寫工程專案登記表,然後由主管部門進行稽核,稽核通過之後建設行政管理部門才會發放土地使用證以及相關的許可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