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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合同備案施工方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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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施工合同備案施工方辦理

施工合同備案施工方辦理?

施工合同備案是由建設單位辦理的。

施工合同即建築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是發包人和承包人為完成商定的建築安裝工程,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係的合同。

建設工程施工合同實行備案制度。

建設部第89號令,即《房屋建築和市政基礎設施工程施工招標投標管理辦法》第47條規定“訂立書面合同7日內,中標人應當將合同送縣級以上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備案;在施工過程中,各級政府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部門還要對工程建設的質量進行全面監督。

二、合同備案程式

第一步:建設單位在建設工程造價網“辦事指南”中尋找或到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合同管理科領取《建設專案工程變更報告備案表》如實填寫或列印,並按要求備齊工程變更備案應提交的資料;

第二步:建設單位向建設工程造價管理站合同科提交工程變更主要原因分析報告備案表及各種工程變更備案清單資料,並領取備案受理回執;

第三步:備案機構組織造價專業人員進行備案,必要時召集相關單位瞭解情況及實地核查;

第四步:建設單位憑備案受理回執領取備案通知書

三、施工合同備案違規後果

㈠未按規定備案的工程變更,不得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

㈡按規定必須進行工程變更備案而未備案或存在其他違規行為的,應按《建築市場主體不良行為記錄公示與處理辦法(試行)》4的規定對相關單位及相關責任人做不良行為記錄。

施工合同備案是由建設單位進行辦理,而且施工合同的備案是可以變更的,是由合同當事人和施工合同辦理人進行協商然後對施工合同的備案進行變更。變更可以分為改掉原合同的一些條款或者重新擬定合同都是可以的,而且建設單位是一定要和進行施工合同的備案才是合法的,這樣對於工人的利益和公司的利益都有一定的保障,而且施工合同備案一定要符合法律依據的不然按照《合同法》會受到相應的懲罰的,不然變更後的合同不能作為工程結算的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