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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工程質量向誰舉報?

工程質量糾紛 閱讀(2.56W)

現在走到城市的大街上,可以看見高樓林立,格式各樣的商場,什麼萬達,群星城等等千姿百態的商場非常的常見。這些都是已經完成的工程成果,已經都是通過專業的質量檢測的。不僅僅這些建築工程,還有其他行業的,比如我們經常走的公路等工程自然也需要有一定的質量保障的,如果說工程質量出現問題,那麼工程質量向誰舉報呢?

關於工程質量向誰舉報?

一、工程質量問題處理的程式:

當發現工程質量問題,監理工程師應按以下程式進行處理。

(1)當發生工程質量問題時,監理工程師首先應判斷其嚴重程度。對可以通過返修或返工彌補的質量問題可簽發《監理通知》,責成施工單位寫出質量問題調查報告,提出處理方案,填寫《監理通知回覆單》報監理工程師稽核後,批覆承包單位處理,必要時應經建設單位和設計單位認可,處理結果應重新進行驗收。

(2)對需要加固補強的質量問題,或質量問題的存在影響下道工序和分項工程的質量時,應簽發《工程暫停令》,指令施工單位停止有質量問題部位和與其有關聯部位及下道工序的施工。必要時,應要求施工單位採取防護措施,責成施工單位寫出質量問題調查報告,由設計單位提出處理方案,並徵得建設單位同意,批覆承包單位處理。處理結果應重新進行驗收。

(3)施工單位接到《監理通知》後,在監理工程師的組織參與下,儘快進行質量問題調查並完成報告編寫。

(4)監理工程師稽核、分析質量問題調查報告,判斷和確認質量問題產生的原因。

(5)在原因分析的基礎上,認真稽核籤認質量問題處理方案。

(6)指令施工單位按既定的處理方案實施處理並進行跟蹤檢查。

(7)質量問題處理完畢,監理工程師應組織有關人員對處理的結果進行嚴格的檢查、鑑定和驗收,寫出質量問題處理報告,報建設單位和監理單位存檔。

二、關於工程質量向誰舉報?

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

第四十三條 國家實行建設工程質量監督管理制度。

國務院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全國的建設工程質量實施統一監督管理。國務院鐵路、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按照國務院規定的職責分工,負責對全國的有關專業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建設工程質量實施監督管理。縣級以上地方人民政府交通、水利等有關部門在各自的職責範圍內,負責對本行政區域內的專業建設工程質量的監督管理。

我們都知道的,在購買東西的時候,最害怕的就是自己所買的東西出現問題,當出現問題時,能夠解決自然是最好,但是就是害怕明明是產品的問題,但是商家就還是不以為然,覺得是客戶自己的原因,當然相對來說,對於工程來說也是存在工程質量的問題的,所以知道工程質量向誰舉報對於人們來說就很有必要,國家也是對這個很重視,一般都是通過政府進行舉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