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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設單位欠付工程款怎麼處理?

工程款糾紛 閱讀(3.18W)

建設單位欠付工程款怎麼處理?

建設單位在資金週轉不好時就會欠付承包單位工程款。如果建設單位欠付工程款該如何處理?建議儲存好工程結算施工資料,報驗竣工材料,明確竣工日期,制定結算書,竣工六個月以內是討回工程款的最佳時間。下面請小編為您共同探討一下處理方法。

建設單位欠付工程款怎麼處理

一、施工過程中,一定要注意蒐集、儲存施工資料,有理有據進行工程結算,為討回工程款打下堅實的基礎。

二、工程竣工後,抓緊整理竣工資料並進行報驗。整理竣工資料並報驗可以確認工程的竣工日期,即使建設方不急於接收成品,或故意拖延接收,也要及時將竣工資料提交建設單位和監理公司(要求他們簽收或記入監理工作記錄,記入本方施工日誌),以證明施工方的實際竣工時間,避免工期違約責任。有些施工方因建設單位拖欠工程款,而拒絕交付工程,但可以只控制工程不交,而不應拖延竣工資料提交,否則,打起官司來,你無法證明自己什麼時候竣工,甚至還要承擔延期交工責任。

三、儘快制《結算書》。在製作《結算書》時,必須事先把所有單證逐號蒐集齊全並與監理進行核對,內容存有瑕疵的要設法加以完善,委託有經驗的造價師幫助製作《結算書》,漏算、少算是沒有人會主動給你添的(甚至不允許你補充修改報送);對於建設方審掉、審低的專案,要針對合同、預算、單證、政策性檔案、公佈的市價等進行核對,凡有依據的必須據理力爭;對於爭議部分,可通過談判分次解決,把每次談妥的部分製成會議紀要,以縮小雙方的爭議範圍。凡是建設方打官司不好贏的爭議專案,建設方一般都會讓步認可。

四、注意竣工結算之日(完工之日)起的六個月,這是主張工程價款的黃金時期。竣工結算雙方如果無法談妥,施工方必須在6個月以內起訴(或申請仲裁),否則,將喪失建設工程處置價款優先受償權,特別是房地產專案,房屋如已售罄,此優先權將無法對抗購房者的優先權,導致自己的利益喪失保護;起訴後要及時申請造價鑑定,加快審理進度,防止“夜長夢多”。不要對建設單位抱有幻想,對建設單位一再承諾、而又一再違約的拖延付款戰術毫無對應之策,結果一拖就是四五年而無法結清,有的施工單位(承包人)活活被拖死,此類教訓值得大家汲取。

五、除了通過訴訟手段解決之外,施工方也可以採取私力救濟手段,包括以物抵債法(即在建設方確實無錢償還時,要求建設方抵押不動產,簽訂《還款協議》並進行公證等方式)、延伸清欠法(包括承接續建工程;與甲方共同找建設單位落實資金等方式收回工程欠款;幫助房產商推銷房屋,用售房收入償還欠款;撮合供料商購買商品房抵消我方所欠料款等)、債權轉讓法(即三角抹帳,通過債權債務整合達到債權債務消滅的目的) 、跟蹤追討法 (對於清欠難度大的“釘子”類債權,可採取“貼、跟、咬”的方式,不達目的的誓不罷休。可以天天往債務人處跑,用誠意感動對方,用糾纏煩倒對方。但不宜採用聘請社會“私人偵探”跟蹤,更不能採用軟禁綁架等違法手段)、媒體曝光法。

民事訴訟法》第一百一十九條 起訴條件

起訴必須符合下列條件:

(一)原告是與本案有直接利害關係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

(二)有明確的被告;

(三)有具體的訴訟請求和事實、理由;

(四)屬於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訴訟的範圍和受訴人民法院管轄。

總結以上,就是下編為您整理的建設單位欠付工程款的時候怎樣來進行維權處理。除了訴訟手段以外,還可以以物抵債的方法,要求建設單位抵押不動產等。可以用追討法,但不能侵犯人身權利,綁架更是不行,要用正當的合法手段。若您還有其它疑問請諮詢律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