當前位置:法律站>建設工程糾紛>工程款糾紛>

建設方工程欠款怎麼計算利息?

工程款糾紛 閱讀(2.56W)

一、建設方工程欠款怎麼計算利息?

建設方工程欠款怎麼計算利息?

1、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

2、施工合同中沒有約定利息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釋出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二、法律依據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審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第十七條規定: “當事人對欠付工程價款利息計付標準有約定的,按照約定處理;沒有約定的,按照中國人民銀行釋出的同期同類貸款利率計息”。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借貸案件的若干意見》第六條規定“民間借貸的利率可以適當高於銀行的利率,各地人民法院可根據本地區的實際情況具體掌握,但最高不得超過銀行同類貸款利率的四倍(包含利率本數)。超出此限度的,超出部分的利息不予保護”。因此,在合同中約定利息如果超過上述規定,就是顯失公平,法院不會支援。

三、欠付工程款的利息應當從何時計付?

(一) 建設工程已實際交付的,為交付之日;

(二) 建設工程沒有交付的,為提交竣工結算檔案之日;

(三) 建設工程未交付,工程價款也未結算的,為當事人起訴之日”。

利息從應付工程款之日起計付。利息應該跟著本金走,應當什麼時候支付本金,未按約定支付的,就應當什麼時候支付利息。

另外,如果施工方使用了《建設工程施工合同(99示範文字)》示範文字的,應當按照以下方式計算利息。

1、工程預付款的應付時間是開工前7天,因此預付款的利息起算時間是開工前的第6天。

2、進度款利息的起算時間,從報量後的15天計算進度款的利息。

3、結算款利息起算時間,從結算書送交給發包人後的第29天起算利息。

4、簽證款利息的起算時間,應當從報量後的15天計算進度款的利息。

5、索賠款利息的起算時間。

建設方工程存在欠款的行為,必然對施工方造成的利益的損害,也在一定程度上也是屬於侵權的行為,相關情況需要由雙方協商進行賠償處理,如果無法達成一致意見的,可以起訴到法院,由法院對相關賠償及利息進行認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