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收回工程欠款的途徑有幾種

工程款糾紛 閱讀(2.82W)

在建築行業中,由於建設工程的投資都比較大,工程欠款也就難免會發生。在發生工程欠款後,債權方的企業就要考慮收回欠款的問題。具體來說,收回工程欠款的途徑有哪些?對於債權方的建築企業或承包人來說,有哪些防範工程欠款的措施有哪些呢?請跟隨本站小編一起在下文中進行了解吧。

收回工程欠款的途徑有幾種

一、收回工程欠款的途徑有哪些

建設工程週期長投資大,提起訴訟耗事耗力且結果難卜,故協商調解是解決糾紛之上策,不僅能夠及時收回欠款,還能為再次合作奠定基礎。

承包人可以不主張對方承擔違約責任為代價換取及時清償欠款;

可接受發包人的經營產品、生產投資、庫存材料、有價證券、到期債權等實現債權;

還可以通過債務重組、債務轉讓、債權貼現等方式收回欠款。

二、有哪些防範工程欠款的措施?

最高人民法院關於建設工程價款優先收償權的批覆,對長期遭遇工程款拖欠困擾的建築企業來說,的確是一個利好的訊息,儘管在實際操作中還有許多細節問題不明朗,但對於建築企業如何利用法律武器來遏制工程款拖欠仍具有十分重要的指導意義。

第一,在簽訂的建築承發包合同中應明確約定工程竣工日期,工程款按進度支付的時限,以便於出現工程不能完工情形時及時行使工程拍賣權。

第二,在建築承發包合同中還應明確約定工程竣工交付時,工程價款結算方法及結算時限,以避免因尋找審價師而拖延工程結算時間。

第三,在目前的建築行業裡,一般都是先竣工,後結算,而且竣工有期,決算無日。可見,竣工後6個月的優先權行使期限是對建築企業的一個嚴峻的考驗。對建築企業而言,如在約定期限內不能完成結算給付工程價款或建設方有意拖延時日的話,一定要及時採取訴訟等法律措施,避免因超過時限而喪失優先受償權。

第四,法律講究證據,誰掌握證據,誰就擁有主動權。建築企業在行使優先權的過程中,一定要留意各種證據的收集和儲存,特別要注意對發包方的任何承諾均要求其簽字(蓋章)認可,以免口說無憑。

實踐中,由於工程欠款的數額一般都比較大,如果收不回,將會給債權人造成不小的損失。為了避免這樣的情況出現,作為債權人,在發生工程欠款後,要注意及時催收,避免過了訴訟時效。在對方以各種理由推脫歸還欠款時,您可以採取的方式來收回工程欠款。更多收回工程欠款的內容,你可以上本站網站進行深入瞭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