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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事故傷殘依賴護理判決書上訴的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鑑定 閱讀(2.48W)

交通事故傷殘依賴護理判決書上訴的期限是多久

一、交通事故傷殘依賴護理判決書上訴的期限是多久?

交通事故傷殘依賴護理判決書上訴的期限是是15天,《民事訴訟法》規定,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判決的,有權在判決書送達之日起十五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當事人不服地方人民法院第一審裁定的,有權在裁定書送達之日起十日內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根據這一規定,上訴必須符合以下4個條件:

1、必須是原案件的當事人提起上訴;

2、必須在民事訴訟法第一百四十七條規定的期限內提起上訴;

3、必須向上一級人民法院提起上訴;

4、必須提出上訴狀。

二、民事判決書的組成部分是什麼?

民事判決一般由四部分構成,即

①首部,寫明民事案件的當事人、訴訟代理人的基本情況以及案由;

②主文,是民事判決書的核心,要求對該案所涉及的事實和證據作明確的概述,特別是法院查明的事實要寫清楚;

③判決結果,即法院根據什麼決定原告的請求是否應予支援,哪些支援,哪些不予支援要寫清楚;

④尾部,寫明審判庭的組成、人民法院名稱等內容。

三、民事訴訟的流程

1、 起訴,即向有管轄權的法院立案庭遞交訴狀。

2、 立案審查

符合立案條件,通知當事人7日內交訴訟費,交費後予以立案;不符合立案條件,裁定不予受理。

如果對裁定駁回起訴不服,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受理後,法院5日內將起訴狀副本送達對方當事人,對方當事人15日內進行答辯,通知當事人進行證據交換,可根據當事人申請,做出財產保全裁定,並立即開始執行

3、 排期開庭

提前3日通知當事人開庭時間、地點、承辦人;公開審理的案件提前3日進行公告。

4、開庭審理

(1)宣佈開庭,核對當事人身份,宣佈合議庭成員,告知當事人權利義務,詢問是否申請回避

(2)法庭調查:當事人陳述案件事實。

(3)舉證質證:告知證人的權利義務,證人作證,宣讀未到庭的證人證言,出示書證、物證和視(3)聽資料;雙方當事人就證據材料發表意見。

(4)法庭辯論:各方當事人就有爭議的事實和法律問題,進行辯駁和論證。

(5)法庭調解:在法庭主持下,雙方當事人協議解決糾紛。

如果達成調解協議,製作調解書,雙方當事人簽收後生效,當事人履行調解書內容或申請執行;未達成調解協議,合議庭合議作出裁決(宣判)。

5、 宣判

同意判決,當事人自動履行裁判文書確定的義務或向我院告訴庭提出執行申請;不同意裁判,需要分情形區分對待:

裁定:送達之日起10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判決:送達之日起15日內向上級人民法院提出上訴。

護理依賴度應該是很好理解的,類似於重度智力殘疾,當事人的所有日常生活都需要依靠護理人員來完成,這樣對於護理人員的依賴度就是很高的,進而就會影響到肇事者要支付的護理費。可是,所有民事糾紛的上訴期限都是一樣的,只不過雙方最好不要盲目提出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