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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服刑事判決的上訴和抗訴期限是多久

刑事訴訟 閱讀(8.83K)

不服刑事判決的上訴和抗訴期限是多久

一、不服刑事判決的上訴和抗訴期限是多久?

1、不服判決的上訴和抗訴的期限為十日,從接到判決書的第二日起算。

2、上訴的要求

1)上訴的實質要件。實質要件涉及到哪些裁判可以上訴。上訴只能就法律規定可以上訴的裁判提起,如果法律規定不準上訴的裁判,當事人不能上訴,上訴程式也就無從發生。根據我國《民事訴訟法》的規定,可以上訴的裁判包括:按照普通程式、簡易程式審理的第一審判決以及法律明確規定可以上訴的裁定。

2)上訴的形式要件。形式要件是指提起上訴在形式上所應具備的法定條件。

3、抗訴的條件是:

1)第一審的判決、裁定確有錯誤。

2)確有抗訴的必要性。

對具有以下情形之一的,應當認為有抗訴必要,依法提出抗訴:

1)人民法院採信自行收集的證據,未經庭審證即作為裁判的根據,導致裁判錯誤的。

2)人民法院不採納公訴人庭前收集並經庭審質證的有效證據,僅因被告人翻供而判決無罪或改變事實認定,造成錯誤裁判的。

3)人民法院審判活動嚴重違反法定訴訟程式,或者審判人員在審理案件的過程中有貪汙受賄、徇私舞弊等行為,影響公正裁判的。

4)判決、裁定認定事實或者適用法律錯誤,量刑雖然未致畸輕畸重,但社會影響惡劣的。

5)因重要事實、法定情節認定錯誤而導致錯誤裁判,或者因判決、裁定認定犯罪性質錯誤,可能對司法實踐產生不良效應的。

二、上訴狀範文

上訴人:(基本情況)

被上訴人:(基本情況)

上訴人(姓名及罪名)一案, 人民法院 年 月 日(年度)字第 號刑事判決(裁定)書,現因不服該判決(裁定)提出上訴。

上訴請求:

·····(寫明上訴人不服原審裁判,要求第二審人民法院部分或全部撤銷原裁判,或者要求變更原審裁判,或者要求第二審人民法院重新審判等)

上訴理由:(從以下幾方面寫明理由)

1、認定事實方面;

2、適用法律方面;

3、訴訟程式方面。

此致

ΧΧ人民法院(二審法院名稱)

附:本上訴狀副本 份

上訴人:

(簽名捺印)

應該說上訴和抗訴都是基於一審的判決結果並不能令犯罪嫌疑人和人民檢察院信服,關鍵是雙方都有證據來支援提出的上訴或抗訴。檢察院主動抗訴的刑事案件到現在為止都很少發生,但刑事訴訟活動中的上訴率還是比較高的,不過,沒有證據也沒必要瞎耽誤時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