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離婚後探望孩子的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子女撫養 閱讀(3.07W)

離婚後探望孩子的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事實上,哪怕夫妻兩個人的學歷都是非常高的,但也很難做到不把在離婚的時候的錙銖必較的心態帶到了孩子身上,實質擁有撫養權的這一方有好多人都是把不讓對方探視孩子看成了對其的一種懲罰。還有一部分人苦惱的是離婚後探望孩子的時間,具體探視的時間法律上也沒規定,最好是夫妻兩個人協商,如果沒辦法協商好的話可申請人民法院判決。

一、離婚後探望孩子的時間是怎麼規定的

法律暫無明確規定離婚後孩子的探視時間,在實踐中,需要雙方協商確定,也可以人民法院作出判決。

探望權的行使可以由當事人協商,協商的內容可作為協議離婚的一部分內容,子女對行使探望權有選擇能力的應聽取子女的意見,法院有權對協商內容加以審查。對人民法院已經作出的未涉及子女探望權的生效判決,當事人可以依法另行單獨起訴,人民法院也應受理。法律對此作出了明確規定。探望權是一種權利,那麼與未成年子女共同生活的父母一方拒絕、阻撓另一方行使探望權,顯然是一種侵權行為,並且具有可訴性,應當予以探望權人救濟,而且負有協助義務的一方拒絕、阻撓探望權人行使探望權,探望權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採取強制措施。

《民法典》(2021.1.1生效)第一千零八十六條 【父母的探望權】離婚後,不直接撫養子女的父或者母,有探望子女的權利,另一方有協助的義務。行使探望權利的方式、時間由當事人協議;協議不成的,由人民法院判決。父或者母探望子女,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的,由人民法院依法中止探望;中止的事由消失後,應當恢復探望。

二、探望權中止的條件有哪些

1、探望權人患有嚴重的傳染病,這是基於對子女的人身健康的考慮;

2、探望權人不按協議或判決確定的探望方式、時間、地點探望,嚴重影響子女生活學習;

3、探望權人將子女帶入色情場所或讓子女觀看不健康的影視、書刊的;

4、探望權人道德敗壞、通姦、姘居、賣淫、嫖娼、吸毒、賭博,對子女身心健康會造成不利影響的;

5、探望權人對子女實施家庭暴力或虐待、遺棄的;

6、探望權人教唆、脅迫、引誘子女實施不良行為或者違法犯罪行為的;

7、探望權人發現子女有不良行為或違法犯罪行為不教育制止的;

8、其他不利於子女身心健康發展的情形。

在實際操作的過程當中,當然也有一部分特別理智的已經離異的男女雙方,根本就沒有對探視孩子的時間進行設定,另一方只要平時工作之餘都隨時隨地可以來看望孩子,這是彌補因家庭的解散給孩子在心裡面帶來的創傷的一種最好的方法了,所以,離婚後探望孩子的時間由夫妻兩個人共同協商是最有利於孩子的健康成長的。以上就是本站小編整理的內容。本站有線上律師,如果您有任何的疑惑,歡迎您隨時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