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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在孩子撫養費增加的情形有哪些

子女撫養 閱讀(3.24W)

現在孩子撫養費增加的情形有哪些

雖然在夫妻離婚的時候,就確定好了孩子撫養費的具體數額,但隨著孩子的長大,在生活學習方面的需求增加,同時當地的消費水平也是有可能增加的,因此就需要增加孩子撫養費,那現在孩子撫養費增加的情形都有哪些呢?下面本站小編為你做詳細解答。

一、現在孩子撫養費增加的情形有哪些

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情形根據《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五條規定,子女在必要時可以向父母中的任何一方請求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據此,子女有權要求增加撫養費的情形可分為:

1、隨著物價的上漲,經濟生活水平的提高,原定的撫養數額已難以滿足幾年後的實際需要,無法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

2、子女因上學、患病等原因,所需要的費用已超過原定的數額;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比如子女與其生活水平相差懸殊等。

二、要求減少撫養費的情形

要求減免撫養費的情形子女在特殊情況下可要求父母支付超過原定數額的撫養費,相對地,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父母在特定情形下也可要求減少甚至免除支付撫養費用。

1、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者母方,由於長期疾病或者喪失勞動能力,失去經濟來源,確實無力按照協議或者判決給付撫養費,而撫養子女的一方又能夠負擔大部分子女生活費用的,經給付一方請求,可以減少或者免除給付。

2、有給付義務的一方,因犯罪被收監勞動改造,無力給付撫養費的,可以減少或者免除給付。

3、撫養子女的一方再婚,其配偶願意負擔繼子女的生活費或者教育費的一部或者全部,原有給付義務的父方或者母方,可以適當減少或者免除。負擔繼子女的生活費或者教育費,不是繼父或者繼母的法定義務,如果繼父或者繼母不願意負擔,生父或者生母還應當繼續承擔撫養費。需要注意的是,無論要求增加還是減少撫養費,在增加或減少撫養費的特殊情形消失時,對於增加撫養費的,可以要求恢復按原定數額支付;對於減少或免除撫養費的,應當恢復給付。

在對孩子撫養費進行變更的時候,就包括增加撫養費與減少撫養費,其中要求增加撫養費的,往往都是因為孩子的需求增加了,但這些需求必須是合理的,如果孩子是要滿足自己的高消費而要求父母增加撫養費的話,則可以拒絕。當然,在確定現在孩子撫養費的時候,也是需要結合實際的情況計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