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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理由有哪些?

子女撫養 閱讀(2.15W)

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理由有哪些?

一、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理由有哪些?

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過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離婚後,如果在孩子成年前,沒有重大變故,要求增加撫養費大多數情況下是得不到法院支援的。但若是因為物價上漲、子女上學、患病等原因,原來約定支付的孩子撫養費不足以滿足子女實際所需,不能維持孩子的實際生活,這時可以依據《婚姻法》及司法解釋的相關規定,要求對方增加孩子撫養費,可先與對方協商,如果協商不成,可向法院起訴請求依法判決。

二、離婚撫養費的數額怎麼確定?

離婚後,不和子女一起生活的父/母一方,根據收入狀況分為:

1、有固定收入的,撫育費數目一般可按其月總收入的20%-30%。負擔兩個以上子女撫育的,比例可適當提高,但一般不得超過月收入的50%。

這裡的“月總收入”指工資總額,包括工資、獎金等。可申請法院調查令來調查。

2、無固定收入的,撫育費的數目可依當年的收入或同行業的年平均收入,參照1確定。

一般參照《道路交通事故賠償專案參照標準》來確定的年平均人收入、年平均生活費來作為依據。

3、有特殊情況的,如子女長期患有重大疾病、或子女殘疾的,可適當增加。

三、撫養費的範圍包括什麼?

包括子女生活費、教育費、醫療費等費用。尚在校接受高中及以下學歷教育的教育費應當負擔,但是因為上收費較貴的私立學校,貴族學校所多支付的擇校費用,或者是因考分不夠而產生的贊助費,不應當屬於撫養費。

子女就讀未經父母雙方全部同意的,不同意的父/母一方可不支付該筆費用,由同意方父/母支付。撫養費以必要為限,子女購買電腦手機等、外出旅遊的費用、購買商業保險的費用等,該些費用的支出沒有法律依據,父母可以拒絕支付。

綜上所述,夫妻離婚後,要繼續撫養孩子,一方承擔支付撫養費的義務。如果之後因為孩子上學看病或者原來支付標準不能滿足現生活水平的,當事人可以提出增加,雙方協商,重新確定一個撫養費的支付數額及方式。有爭議的,可以起訴法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