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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條件有哪些?

子女撫養 閱讀(8.37K)

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條件有哪些?

一、增加孩子撫養費的條件有哪些

離婚後,對於孩子撫養問題遠沒有結束,可能這依然會是一個曠日持久的鬥爭,這個最主要就是體現在孩子的撫養費上,要求增加孩子的撫養費是常有的事情,那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條件是什麼?我國《婚姻法》第37條第2款規定: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協議或判決,不妨礙子女在必要時向父母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對於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條件,在《最高人民法院關於人民法院審理離婚案件處理子女撫養問題的若干具體意見》有更為明確的規定。第18條規定:子女要求增加撫育費有下列情形之一,父或母有給付能力的,應予支援。

(1)原定撫育費數額不足以維持當地實際生活水平的;

(2)因子女患病、上學,實際需要已超原定數額的;

(3)有其他正當理由應當增加的。

其他正當理由如給付一方收入明顯增加等。

換句話說,在離婚時確定的孩子撫養費的前提條件可能會發生很大變化,如物價上漲,生活、學習費用提高,子女患病或者遭受意外傷害,以及父母經濟能力改變等,這些情況都可能導致子女所需實際費用的增加。以上的的三種情況,就是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法定情況。如何要求增加撫養費呢

二、怎麼要求增加撫養費

根據以上分析,法律上是支援撫養孩子一方或子女發生困難時,或者不撫養孩子一方收入增加時,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也就是說,夫妻雙方在離婚時的離婚協議關於子女生活費和教育費的安排,並不妨礙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請求;對於法院的離婚調解書或離婚判決,同樣不存在撫養孩子一方或子女在必要時向任何一方提出超過協議或判決原定數額的合理要求。那怎麼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呢

首先,第一種解決途徑就是父母雙方對於增加撫養費的請求,可以根據夫妻離婚時,離婚協議書、法院離婚調解書,或離婚判決書中的孩子撫養費給付條款協商,協商不成時,可以另行提起離婚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訴訟。

如果選擇起訴方式解決的話,需要起草“增加撫養費起訴書(狀)”。通常來說,增加撫養費起訴書(狀)為格式檔案,主要內容包括父母個人資訊、訴訟請求、事實與理由等部分,其中“事實與理由”最重要,可以根據以上列出的法定條件敘述事實和理由,而且一定要充分詳實,有理有據,這是獲得增加撫養費關鍵所在。

在要求另一方增加孩子撫養費數額的時候,一般情況下當事人會先通過協商的方式進行,而要是無法協商一致的話,則直接撫養子女的一方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要求對方適當增加給付給子女的撫養費

綜上所述,如果夫妻中有給付撫養費義務的一方確實存在難以完全給付孩子撫養費的情況,那麼,為了使法律與實際生活切合,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的請求在得到法院支援的同時,當事人也應該在適當的時候尋求專業婚姻家庭法律人士幫助,這樣要求增加孩子撫養費會相對簡單、容易一些。如對以上內容不清楚,可以諮詢相關法律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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